从北京人民机器厂(现为北人集团)的女工,到北京外国语学院(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俄语教师,再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的知名学者;从翻译苏联《国际法》教科书的资料员,到在国内外仲裁机构审理500余件案件的资深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赵秀文,这位1951年出生的新中国建设亲历者,从一名外语翻译起步,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完成了从“语言”到“法律”的华丽转身。她像一位守望者,在国际法领域默默耕耘,用几十年的岁月诠释了什么是“择一事,终一生”。

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国际商事仲裁的研究者,她提出的“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不一定就是该仲裁机构所在国裁决”等理论,至今影响着中国法院对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在人大法学院的讲台上,她是全国最早开展双语教学的探索者;在国际仲裁的舞台上,她是将中国声音带入维斯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大赛的先行者。
易辙寻踪 单骑问学补基础
回溯赵秀文的学术生涯,1978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当时她放弃了北外俄语教师这份令人羡慕的“铁饭碗”,毅然选择到人大教研室做一名资料员。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很难理解那种对知识的渴求。”赵秀文说。1978年人大复校,百废待兴。她通过朋友得知人大需要各科师资,原本是想应聘俄文教师,但人大当时并不缺俄文教师。后来听说国际法教研室缺一个俄文资料翻译,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她回忆道,考试是在人大法学院教授刘丁家里进行的,内容就是把一段俄文的国际法资料当场译成中文。“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法律文献,虽然语言没问题,但那些术语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录用通知发下来后,她便在1978年12月办理了入职手续,刘丁第一次跟她谈话就说:“没有法律基本知识,翻译不出好的法学作品。”当场送她一套周鲠生先生的《国际法》,并告诉她需要翻译的英文资料也不少,希望她也能胜任英语翻译。“这不仅是一份工作的变动,更是一次人生赛道的切换。”
赵秀文到国际法教研室后接受的第一项任务,是与教研室的俞大鑫、程晓霞等老师一同翻译前苏联学者主编的《国际法》教科书。她一边学习周鲠生的《国际法》,一边翻译,承担了其中三章,其中一章就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从那时起,我就对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争端解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为了胜任这份工作,她和她的先生作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把年仅14个月大的女儿送回了江苏农村老家,这一别就是近两年。那段时间,赵秀文骑着自行车奔波在几所高校的校园里。“在人大旁听佟柔教授讲民法、孙国华教授讲法理和许崇德教授讲宪法;在北京大学旁听陈力新教授讲国际私法;在中国政法大学聆听江平教授为研究生开设的资产阶级民商法;在北外旁听英文精读课……”二年级的课程须自付听课费50元,大约相当于她一个月的工资。尽管任课老师对旁听生没有任何要求,但她也一丝不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甚至硬着头皮恳请北外老师允许她参加期中和期末考试。
1981年春,她报考了刘丁招收的全国首届国际私法硕士研究生。“为了检验自己的英语学习成果,我没有选择自己擅长的俄语作为考试语种,毅然选择了英语,结果成绩还不错。”1982年2月,她幸运地成为了刘丁的开门弟子,从此正式踏入了国际法的殿堂。
承脉接薪 立心入道守风骨
刘丁是赵秀文的开门恩师。在赵秀文眼中,刘老师是一位朴实厚道的智者,生前参与了多部涉外法的起草,是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全国第一部《国际私法》教材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的国际经济法学分支的副主编。“先生一生淳朴善良、潜心治学、不争名利。”1983年10月,刘丁抱病写完《国际经济法》后不久便英年早逝,此书系全国第一本公开出版的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他在书中率先提出了以调整方法区分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观点。
刘丁过世后,郭寿康担任赵秀文的导师。“如果说刘丁教授把我领入了国际法殿堂,郭教授就是领我敲开了国际商事仲裁法大门的导师。”郭寿康参与过我国多部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主编了《国际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法》等多部教材。“先生治学严谨、为人热情,并且总能与时俱进:用电脑打字,发邮件,使用PPT教学等。郭先生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境界,激励着我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20世纪80年代末,郭寿康推荐她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当时内地仲裁员名册里还不足百人,40岁以下者寥寥无几。作为年轻的仲裁员,在与唐厚志、芮沐、郭寿康、费宗祎、谢怀栻等前辈共同审理涉外案件中,赵秀文学会了如何把控仲裁程序,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独立公正地审理国际仲裁案件。
赵秀文说,教研室的其他老前辈也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朱荔荪鼓励她多读书,“板凳要坐十年冷”;程晓霞鼓励她读博;章尚锦一心扑在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研究中,在赵秀文的记忆里,他从未缺席过国际私法学年会,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们对学术的执着,对青年学者的扶持与关爱,不争名利和甘当老黄牛的崇高思想境界,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
研法入微 守正潜修致良知
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研究国际仲裁的学者,赵秀文在理论创新方面贡献了许多关键性的观点。她的核心研究集中在仲裁协议的效力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其承认与执行。在仲裁协议效力方面,其于1997年发表在《法学研究》中的“论仲裁条款独立原则”的核心观点是主合同无效并不代表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国际裁决国籍的认定相关问题上,赵秀文提出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不一定就是该机构所在国的裁决,仲裁地点在决定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权国家法院有权根据国内法决定国际仲裁裁决的国籍。此外,《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是指裁决在裁决地国作出且在当地执行的情况,如果执行地国法院执行在其境内作出的裁决时不认可此裁决为本国裁决,则此裁决的执行应当适用《纽约公约》。“这些理论研究,最终都是为了服务于中国的法治实践,让我们的司法审查更有据可依。”
除了理论创新,赵秀文在教学特别是双语教学上的创新也走在全国前列。赵秀文回忆道,这得益于美国堪萨斯大学John W. Head教授的鼓励。1994年,她作为助教在研究生课堂上讲授国际商事仲裁的专题时,John W. Head教授鼓励她大胆上台用全英文讲授。后来,她便为人大首届涉外经济法班的本科生开设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的双语课。
此后不久,赵秀文又在课堂教学中引入了模拟仲裁庭,并连续十几年指导人大同学参加“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先后获得两个亚军。2010年她带人大学生参加了在香港举行的“威廉维斯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同时与德国和美国的同行组成仲裁庭,评判了来自印度、日本等国学生的辩论。
(赵秀文赴港参加“威廉维斯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
倾心执教 吐哺成荫看后昆
赵秀文的学生跨度很大,从60后到80后,现在都是各自领域的骨干。“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是对老师最大的奖赏。”
她退休后在国外也经常被学生“认出来”。2018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参加研讨会,早餐时有个小伙子跑过来与她打招呼,自我介绍是来自挪威的执业律师,现在人大攻读民商法博士,听过她为攻读人大中国法硕士的外国学生开设的“中国民商法争议解决”全英文课程。2002年在美国乔治城大学参加国际法年会时,她也遇到了曾参加人大中国法暑期班的外国学生,该学生现在已成为一名纽约律师。“每到这种时刻,我作为普通教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板凳要坐十年冷”。采访最后,赵秀文引用朱荔荪的话寄语年轻法律人。她说,做学问不能浮躁,要有甘当“老黄牛”的精神。现在的年轻人条件越来越好,有更多的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及出国交流的机会。“我希望他们能珍惜这个时代,不仅要精通中国法律,更要通晓国际规则和外语,年轻人要不断地学习和充实自己,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样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
赵秀文说,自己的学术生涯开启时恰好赶上了国家改革开放的时代。“作为人大复校后的第一批教员,我亲眼见证了法学院的涅槃与辉煌;作为国际仲裁人,我也见证了中国国际仲裁的发展历程。我从一个工厂女工走到今天的法学讲坛,靠的是勤奋与把握机遇的能力,更是时代的给予。人大法学院给了我舞台,师长们给了我养分。我这辈子就做了两件事:教学科研与仲裁实践。尽力将这两件事做好,亲眼看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此生无憾。”
(原文刊载于《法治日报》2026年3月29日第07版,略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