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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暨涉外法治与法治中国建设学术研讨会举行
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来源 | 法学院 {{num}}

4月25日,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四周年之日,理论创新与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张东刚、校长马怀德,原校长林尚立,荣誉一级教授、百岁“大先生”方汉奇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黄一兵,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崔士鑫,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赵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中国日报社原社长周树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原院务委员冯俊,东南大学原党委书记左惟,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王佳菲,中央宣传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赵川东共同揭牌。

当天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成立暨涉外法治与法治中国建设学术研讨会举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郑新业致辞;国家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劲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张玲玲,司法部涉外法治工作局副局长王鸿雁,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庆丰,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人文社科教育处副处长王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长贾珅,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丁建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国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陈效等政产学研用各界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生100余人参加活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沃晓静主持。

郑新业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始终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发展同向同行,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独树一帜”的人大力量,为涉外法治学院的孕育筹建积累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资源。涉外法治学院的成立,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将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有利法治条件、提供更坚实战略支撑。

王轶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成立涉外法治学院,体现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高度自觉和使命担当,将为加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希望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建设情况。涉外法治学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对接党和国家战略需求,扎实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大局,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推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涉外法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打造中国自主的涉外法治知识体系创新高地和法治实践成果对外传播的前沿阵地。

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前沿问题,就涉外法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等话题深入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万勇主持研讨会。

余劲松表示,要以实践为导向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以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夯实学生理论与专业基础,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密切跟踪国际仲裁诉讼实践的最新发展,立足实践问题开展教学,着重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

张玲玲表示,当前涉外法治面临规则构建、制度博弈、全球治理三大时代需求,司法实践中存在新类型案件理论支撑不足、法律适用与管辖权冲突协调不够、复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期待涉外法治学院成为理论创新高地、实践赋能平台与一流人才基地,助力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

王鸿雁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思想根基;聚焦能力建设,深化校地合作,强化复合能力与实战化培养;强化院校协同,联合开展理论研究、法律服务与人员培训,为涉外立法、人才培养提供全方位支撑,凝聚涉外法治建设合力。

王庆丰表示,广东作为外贸大省、开放大省,将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聚焦实践型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对标国际,全力培育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用足用好各类粤港澳法律部门沟通交流机制,推动粤港澳法治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希望与涉外法治学院在智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郭雳表示,当前中国法治主体性不断凸显,构建起立法、执法、司法等协同推进的涉外法治新格局。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资源保障充足、发展基础良好,期待与中国人民大学在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互学互鉴、深化合作,共同推动我国涉外法治事业发展。

解常晴表示,仲裁是涉外法治体系的核心支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新中国第一家涉外仲裁机构,通过不断优化仲裁规则、建设国际化仲裁员队伍等方式引领涉外仲裁实践,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通过高水平国际交流参与全球治理,以全链条模式培养涉外仲裁人才,通过前沿研究发挥智库作用,以不断提升的高质量仲裁实践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未来将继续发挥实践优势,与中国人民大学和各界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贾珅表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作为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一站式争端解决服务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希望与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共同推进规则创新,围绕前沿议题开展联合研究;共同产出涉外法治公共产品,培养争端预防等专业人才;共建实习基地,破解人才短缺难题,助力“一带一路”国家从规则接受者转向规则贡献者。

张国栋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从本科阶段抓起,强化实践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借助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提升信息获取与分析效率;加强人文素养与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打造具备实战能力、商务思维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陈效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必须立场坚定、饱含家国情怀,在筑牢民法典等法律基础学科功底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融合中外法治经验。人才培养应向出海业务需求强劲的省份、重点出海行业与出海企业倾斜,让学生尽早接触一线涉外案件,夯实跨境诉讼和仲裁实务根基,以助力企业应对海外投资冲突、供应链风险等现实课题,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教授余民才表示,涉外法治的核心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定位与传统法学差异显著。建议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由实务部门明确需求标准,高校针对性设置课程、开展定向培养,解决人才出口与专业适配问题,提升人才战略价值,实现校企精准对接、协同育人。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表示,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深耕亚太法律研究14年,具备扎实的区域研究与人才培养基础,未来将持续推进区域法律研究特别是仲裁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国际治理平台,助力涉外法治学院建设成为涉外法治理论、人才与智库高地。

王繁表示,教育部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支持高校与实务单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实质性协同育人,推进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模式创新。期待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能够培养更多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大局、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作出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锚定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以深入推进涉外法治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社会服务为使命担当,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涉外法治研究新路。

关键词 | 法治,建设,人才,人才培养,法治学院

编辑 : 易燕仙

责任编辑 : 赵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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