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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列·纪检监察学教材主编进课堂”首期开讲 马怀德校长作《监察法的立法创新》专题授课
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来源 | 纪检监察学院 {{num}}

56日,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中国系列·纪检监察学教材主编进课堂”专题课程首期开讲。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监察法学》教材主编马怀德作《监察法的立法创新》专题授课,纪检监察学院师生参加学习。

马怀德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思路、立法原则。他表示,监察法形式上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统一于一部法律,便于理解和适用;内容上集合组织法、行为法、监督和救济法等,既明确监察机关的产生与组成,又规定监察措施的实施条件与程序,更强调对监察权自身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性质上坚持授权与控权并重,为每一项权力行使设定了明确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监察法立法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监察全面覆盖、监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等原则,其出台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根基。

马怀德重点从监察主体、监察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措施、监察程序、国际合作等六方面对监察法的制度创新进行解读剖析。他表示,监察委员会被赋予宪法地位,成为经由人大产生的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相平行的国家机关,这是最大的体制创新;设立监察派驻、派出和“再派出”制度,制定监察官法,明确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责,增加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措施,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等最新实践,不仅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也为《监察法学》教材编写、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丰富资源。希望纪检监察学院师生通读精读教材、准确把握学科框架;带着问题使用教材,共同助力教材的持续完善;坚持以实践为导向,在实践沃土中深化理论认识、提升学术能力、形成高水平学术成果。

马怀德还就监察法立法创新对行政法法典化的启示、监察法学与传统法学的学科定位等问题与师生深入交流。在场师生表示,马怀德从立法亲历者和教材主编的双重视角进行讲解,既有宏观的制度勾勒,也有微观的案例剖析,对于大家学习理解监察法的立法原意和创新逻辑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教育部组织编写出版了9本纪检监察学教材,这是第一套系统阐述纪检监察学理论和实践的统编教材,是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建设工程“中国系列”教材的重要成果。其中,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编写《纪检监察原理》《纪检监察监督》2本教材,19位教师和干部参与了6本教材的编写,体现了中国人民大学作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排头兵的担当与贡献。“中国系列·纪检监察学教材主编进课堂”专题课程将继续邀请相关教材主编走进中国人民大学,更好发挥精品教材的育人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走深走实。

关键词 | 纪检监察学院,监察法学

编辑 : 胡海雨

责任编辑 : 赵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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