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一带一路”金融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支持。
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加强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丝路基金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与互利合作。加强国际多边开发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亚投行与国际多边开发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加大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和养老基金加大对境外投资的支持力度,主动把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和资源投向“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合作领域。
建立全面覆盖“一带一路”的商业性金融服务网络,提供包括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在内的金融服务,推进“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加强金融机构互设、金融服务对接、金融基础设施联通。发挥“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中心的支持作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织密金融安全防护网,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要加强“一带一路”的金融保障机制建设,加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设,开展建立“一带一路”金融网络的积极探索。
要加强“一带一路”的金融保障机制的建设,并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一带一路”金融创新。
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体系建设,扩大资金来源,通过在各经济体之间建设PPP网络,鼓励机构投资者、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资金池,开展“一带一路”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提高“一带一路”项目资金的流动性,更便捷高效地使用“一带一路”项目资金。加强“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库建设,公开项目投资信息,降低企业搜集信息的成本。鼓励金融科技公司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通过移动支付等降低成本,让沿线国家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加强绿色金融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绿色项目。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原文刊载于《光明日报》2018年9月27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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