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晨报]戴玉忠:信息公开应立法非保密都公开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常旭谭皓)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虽然已经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它是一部法规,不是法律。
戴玉忠认为,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公共信息,但是却没能做到及时公布,这也是造成一些公共管理危机频发的一个原因。同时,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填补我国信息公开领域内专项法律存在的空白。
为此,戴玉忠建议,出台《信息公开法》,除了应保密的以外,其余的都应该面向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http://news.163.com/10/0311/10/61G5BTB2000146BB.html
(编辑 陈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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