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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江苏省法院系统开展人员挂职交流工作
2013-03-20 1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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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院
编辑:天武

为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近日已启动了交流合作项目,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生安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兼职教师,法学院邢海宝教授挂职担任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3 月8日上午,江苏省高院教育处汤殿军副处长、江苏盐城中级人民法院吴海龙副院长、马生安副院长来访,与法学院韩大元院长、林嘉书记兼副院长、胡锦光副院 长、王旭副教授、院办副主任郝晓明、路磊等在明法205会议室座谈交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马生安副院长本学期在法学院担任授课教师,主要为法律硕士研究 生开设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案例课程,并指导学生法律实践相关课程和活动。

在座谈交流中,双方表示将在人员挂职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两院在学术科研、人才培养、教学培训、基地共建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的结合。

3 月11日,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郑小敏、邢海宝教授赴江苏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徐州中院李后龙院长代表徐州中院对邢海宝教授赴徐州中院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希 望能够和人大法学院建立起更加正式的合作关系。邢海宝教授对江苏高院和徐州中院提供交流学习机会表示感谢,一定会珍惜机会交流学习,也争取为徐州中院的司 法工作贡献绵薄之力。郑小敏副书记代表法学院对徐州中院表示感谢,希望今后与徐州中院在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疑难案例研讨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合 作。

2012年,江苏省高院与国内相关法学院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 材、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等。江苏省法院系统计划在为期十年的实施周期内,选派50名左右资深法官到合作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法学专业课程教 学任务;同时接受合作院校50名法学骨干教师到江苏各级法院进行挂职锻炼。合作院校还将分批聘请江苏法院系统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大法官、高级法 官为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