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 (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东亚语言文学系吴妙慧 (Meow Hui Goh)教授在人文楼历史学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如何成‘文’:汉文帝及魏文帝的丧葬修辞(Becoming Wen:The Burial Rhetoric of Han Emperor Wen and Wei Emperor Wen)”的学术报告。这是“人大史学讲堂系列讲座”的第四十二讲。
讲座由历史学院副院长兼历史系主任刘后滨教授主持,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中心陆扬教授评议,历史学院包伟民、马利清、李全德、王大庆、王静、杨梅、陈昊、胡祥雨,国学院孟宪实,北京大学沈睿文、赵冬梅老师等以及来自历史学院、文学院和其他院系的数十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吴妙慧 (Meow Hui Goh)教授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东亚系,主攻中古文学与文化,著作有Sound and Sight: Poetry and Courtier Culture in the Yongming Era (483-493) (2010年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文版译名:《声色:永明诗歌与文官文化》)、“Knowing Sound: Poetry and ‘Refinement’ in Early Medieval China”、 “Becoming Wen: The Rhetoric in the ‘Final Edicts’ of Han Emperor Wen and Wei Emperor Wen”等。她目前在研究三国文学,以曹丕为中心,探讨文本、身体以及历史记忆的多重关系。
在座众多师生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理解和问题。刘后滨教授指出,我们要注意两篇诏书中发言者与写作者的区别。“修辞”是否只存在于正式文本,口语中是否有“修辞”;以及遗诏作为文章的一种和法令意义上诏书的不同等问题。陆扬教授认为,语言只要经过构思就存在“修辞”的问题,魏文帝时正是一个修辞意识觉醒的时期。孟宪实教授认为,作为君主谥号的“文”,是由大臣参总其生前治国事迹所得,大臣议谥的时候是否考虑了其遗诏?即“文”的谥号是因为他们遗诏的修辞而获得的吗?谥法有着一定的程式,遗诏是否有那么大的影响,况且遗诏的书写并不一定出自皇帝本人。其他诏书也一样体现皇帝的修辞,遗诏又有什么特殊性,假如没有这两篇遗诏是否会影响两位皇帝“文”的形象?此外,两篇遗诏在书写上有着很大的不同,是否能够将其进行比较?即汉文帝遗诏确是他临终所发,是在真实情景下的,而魏文帝遗诏则写于黄初三年,离他去世尚有四年,只是他的一个文学作品,两份诏书的背景完全不同,因此能否将之进行比较是存在问题的。
北京大学沈睿文教授则提出了,魏文帝遗诏与曹操的终制关系如何,以及汉文帝、魏文帝薄葬之事与后世常称引的“汉魏故事”有无联系等问题;同时指出魏文帝强调薄葬的遗诏,某种程度上则是一种隐秘其事的策略,以至于考古学界迄今仍无法确切断定其陵墓的位置。马利清教授则提出,汉文帝遗诏中的所谓薄葬遗言其实并未完全被遵循,汉文帝陵恰恰是古代帝王陵从穿土为葬到糜费更巨的凿山为陵制度的转折点。李全德教授也提出了这种对诏书修辞的解读究竟是一种历史研究还是一种文学研究的问题,以及魏文帝遗诏中的悲观情绪是否受魏晋时期大环境的影响。
北京大学赵冬梅教授认为,文章研究与历史研究的不同,并且质疑前面所说“既定礼仪制度”的形成,如《后汉书·礼仪志》所载内容,是在汉文帝之前还是之后,要考虑到制度形成的时间性。陈昊博士提到,个体化的叙述不代表个体化的作者,如汉文帝遗诏虽用第一人称,如个人娓娓道来,但并不一定是汉文帝自己所写,因此要理解帝王如何冲破“非个人化”的礼仪典制,不能完全依赖对其遗诏修辞的理解,因为这份遗诏本身就可能是礼仪典制中的一部分。
魏文帝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曾言“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着力强调了文章的重要性,而诏书作为文章的一种,在古代中国更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人之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而文章却为不朽之盛事,人也可因之抗拒身体的朽去,那么文章和身体有着怎样的关系?汉文帝和魏文帝都被谥以“文”,吴妙慧教授通过对这两位皇帝的两篇遗诏的文本解读,来分析他们是如何凭籍对诏书中修辞的运用塑造出其“文”的形象,以此形象永垂于后世。讲座的角度非常新颖,内容深刻。
陆扬教授对其演讲进行了详细的评议,指出本讲主题如何成“文”,从狭义上讲指帝王诏书修辞的意义,从广义上讲则指“文”在中古政治文化中所起的作用。作者从文学修辞的角度切入研究这两篇诏书,与大陆史学界传统研究中关心诏书所载人事、政策的思路相比,视角非常新颖。讲座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点:第一,礼仪制度既定的情况下,遗诏的特殊作用,如何在体现和建构君主“文”的形象上发挥影响;第二,比较汉文帝和魏文帝遗诏的不同,即魏文帝遗诏可能是直接由自己书写的,他既是皇帝又是文人领袖,有着不同的两种身份,两份遗诏的预期阅读对象并不是一样的,汉文帝遗诏中用第一人称,非常口语化,而魏文帝遗诏则是明显的书面用语;第三,遗诏与既定的非个人化、形式化的礼仪的冲突对立,皇帝能否通过遗诏控制自身的丧葬,与汉文帝遗诏相比较,魏文帝的遗诏则表现出了很明显的不安情绪。魏文帝强调历史演变的叙述中带有很强的悲观主义色彩,说出了“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这样的话,可见其隐藏在君主身份下的文人关怀。而且魏文帝这份遗诏写于黄初三年,离他去世还有四年时间,因而此“文”有着多重性,既是遗诏,也是“子书”,是文人的自由表达。魏文帝所谓“文章”的概念到底是什么,如何理念建安时期“文章”的概念,诏应是什么形式、诗应是什么形式,彼此“文章”的内涵,与现今观念中的文章当有着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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