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命姜杰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姜杰此前担任山东省东营市委书记。2002年9月至2006年1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姜杰,男,1965年10月生,汉族,山东胶州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2002年12月至2003年06月青岛市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3年06月至2004年09月青岛市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4年09月至2004年12月青岛市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正厅级);
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青岛市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厅级);
2005年12月至2011年01月青岛市委常委,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其间:2002年9月至2006年1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1年01月至2011年06月东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年06月至2011年12月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07月东营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3年07月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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