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司法方面很多改革其实都是在“纠偏”。
2014年1月7日到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两名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张高丽出席。
这是近年来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召开此类会议,过去每年开的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名称变化意味着会议规格的提升——“全国”性会议一般由中央各部委牵头,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不多。但以“中央”名义召开的会议,至少会有一位政治局常委出席。
央视《新闻联播》画面显示,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除三名常委外,还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及中央各部门负责人。习近平在会上作了长时间的讲话,强调促进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认为,过去几年,司法领域一些问题凸显,要解决这些问题,真正做到现代法治要求的“治官限权”,需要领导人痛下决心。
“应该说,2013年是中国法治建设重新部署的一年,提出了非常多的司法改革新课题。”在中央党校法学教授卓泽源看来,“法治中国”的提出,将“依法治国”的目标具体化了。这一年里,一系列司法改革的推动者——中央和地方政法委,其自身的职能和工作方式也在不断调整,从不再过问个案到回归统筹协调社会治理职能,长期以来以神秘形象示人的政法委,也开始向社会展示出开放和沟通的姿态。
自我“削权”理顺关系
回到一年前,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孟建柱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会议。参加会议的记者首先发现了变化:1月5日,中央政法委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除介绍会议情况,还请媒体对报道提出建议和意见。通气会持续3个小时,之前还没有过。
1月7日会上,孟建柱提出,要“创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方式”。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理顺政法委与各政法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在此之前,政法委的定位更加强调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实现改革目标,政法委首先自我“削权”。在会上,孟建柱对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们说:“领导们就不要对具体个案做出批示了,让各个司法机关放手去做就行了。”
其实,1980年中央政法委成立之初,就规定了其主要职能是法律中的政治方向的把握,并不干预具体的司法工作。不过到1995年,中央政法委的职能增加了“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等职能。
不再过问个案,意味着政法委职能调整——加强“顶层设计”,将主要工作放在协调解决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上面。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下一步司法改革提出整体设计的建议。
转型后的政法委,职能向统筹协调社会治理回归,加大了推动执法的力度,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多部门合作的事项。
环保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2013年5月开始,公安部在全国部署打击环境污染,6月,“两高”联合发布了打击环境污染的司法解释。据统计,2013年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案件近300起,超过前5年总和。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47起,相当于前10年总和。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这些“部门联动”的背后,都有中央政法委在推动协调,例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此外,政法委还推动“两高”出台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
“政法机关的法治意识有所提高。”一位政法机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一个细节是,政法机关现在讨论案件,或研究与刑事有关的问题时,经常人手一册《刑事一本通》,遇到问题首先翻看“一本通”。
另一个明显迹象是,新一届政法委产生后,新任主要官员大多是法学科班出身。新任中央政法委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是法学博士。2013年4月22日,汪永清就任政法委秘书长,他本科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此后获得博士学位,2012年前一直在国务院法制办工作。2013年10月履任中央综治办副主任的徐显明,也是一位法学博士,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这些具有完整法学学历教育的官员进入政法委,给中国下一步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带来了新的遐想。
破除司法“神秘主义”
2014年新年第一天,安徽合肥中院首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8份判决书,这是该院在最高法院要求之下的破冰之举。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公开裁判文书。2014年1月1日起,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除有明确规定不宜公开的外,都要在网络公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汤维健说,公开裁判文书可以形成倒逼机制,有助于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公开还可以破除司法中的“神秘主义”。地方上,河南已于2009年先行一步,推动了三级法院生效判决上网,此次最高法的做法借鉴了河南的一些经验。
2013年,着力破除司法神秘主义色彩的还有最高检。按照最高检的检务公开制度,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也要公开,目前已在部分省市试点。公安部也已明确表示,今后3到5年内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推进司法公开的过程充满争议。一开始讨论今年元旦实行判决文书上网时,最高法内部就有不同意见,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一步到位难度太大”。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是司法公开的积极推动者。2013年4月,在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孟建柱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依法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接触孟建柱的人都发现,他还对宣传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在部署2014年政法工作时,将“改进政法宣传舆论工作”作为四个着力点之一。
在担任公安部长期间,孟建柱就要求公安机关树立现代传播理念,着力提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能力。孟建柱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后,政法委的重大活动开始邀请市场化媒体参与报道。
2013年5月,深化平安中国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会后孟建柱与所有的记者见面座谈,向大家介绍政法委秘书长、副秘书长,让“大家有什么要求提出来,他们一定会做好服务”。当年10月杭州的另一次会议中,孟建柱再次会见记者,询问媒体名字,并主动问:“有没有不清楚的问题需要问我本人?”
2013年7月,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孟建柱说,“10年前不知道什么是微博,5年前不知道什么是微信,随着微博、微信的发展,信息传播规律根本上被改变了。”他要求政法机关要克服恐惧媒体的心理,和媒体形成良性互动。“政法系统的工作完全没有瑕疵也不可能,关键是怎么面对。”
此次会议后,最高法开始筹备开通官方微博,11月21日正式开通。目前已有31个省级法院、26个省级公安机关、9个省级检察院开通了官方微博。2013年8月济南中院利用微博直播薄熙来案庭审,引起全国关注。
因为微博,2013年政法委调进的一名干部也成了新闻。2013年9月,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调任中政委宣教室副主任。在中央政法委机关,他的“大V”身份受人关注——在新浪微博,他的粉丝量已经达到1700万。
舆论认为,陈里任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是“人尽其才”,体现了政法委任用干部时的“专业”导向。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政法委宣教室领导以及半数以上的工作人员都来自媒体,给政法委的宣传工作带去不少变化。
司法权威如何维护
2013年岁末,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锤定音,争议多年的劳教制度终于寿终正寝,被法学界称为“法治中国”的里程碑。
劳教制度虽然受非议多年,但它真正走向终结,前后仍经历了诸多波折,既有赖于律师、受劳教者为代表的民间社会积极推动,高层对劳教制度的反思亦不可或缺。
据法学家李步云在《炎黄春秋》发文回忆,一次开会,新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他说起取消劳教制度时表示,“过去是公安部门反对取消劳教,我是公安部长不好说话,现在我不是部长了,就要提出劳教制度改革”。
2013年的司法改革中,经常被用来与废除劳教相提并论的成果是,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改由政法机关统一受理。
大量“信访不信法”、“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国家难以形成权威的裁判机制。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了“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按照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改革总体设想,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将会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处理。
2013年1月之后,国内各省市区分四个批次,相继展开了试点工作。先行试点的云南,采取了案件归类分流制度。政法机关与信访部门详细划分涉法涉诉信访与一般信访的界限,区别不同的案件性质,分别导入相应程序。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采取“五步工作法”解决,当地归纳为“依法办理、释法析理、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法律监督”。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政法机关应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时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转入法律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但如果当事人对政法机关的审查不认可,谁来做最终裁决?目前中央政法委正在制定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有权终结的将是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今后,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将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北京市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北京市政法机关受理的初信初访中,已有50.1%的案件导入法律渠道。
“只是纠偏还不够”
2013年,是司法机关平反冤假错案较密集的一年。3月26日,蒙冤10年的张氏叔侄得以昭雪,摘去了“强奸致死案犯”的帽子。4月25日,河南被关押了12年的“杀人嫌犯”李怀亮走出看守所,被无罪释放。5月3日,因涉嫌制造了2011年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陈科云等5人,被福建高院宣告无罪。8月5日,17年前因“杀妻”被判无期徒刑的安徽省男子于英被法院无罪释放。
这类案件的形成机理高度相似,都是证据存疑,但判决时“留有活口”,案件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冤假错案问题显然已引起最高层重视。2013年,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损害司法公正,影响法律尊严。”政法委相关人士说,十八大之后,政法机关开始直面这些突出问题。
2013年5月7日,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的表态后,北大法学教授姜明安认为,这是司法系统向外释放平反错案决心的一大信号。
两个月后,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两高据此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不过,2013年下半年少有平反冤假错案的公开报道,多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几个“疑似冤案”也还没有最终结果。
清理久押不决的案件是老问题。年年清理,年年新增。2013年9月29日,中央政法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孟建柱提出要杜绝“边清边积”现象。从2013年12月开始,最高检将用一年半时间,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审判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执行,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但长期以来,诉讼当事人对执行难问题反映强烈,特别是对党政机关拖欠款项得不到执行非常不满。目前,中央政法委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地全面总结积案清理工作,促使涉案党政机关履行债务。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湛中乐认为,过去一年,司法方面很多改革其实都是在“纠偏”。以废除劳教为例,根据宪法精神和立法法第八、九条的规定,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才能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因此来说,劳教制度本身就是违反宪法和立法法。现在把它废除,只是回归正常而已。
“纠偏也可以说是一种改革,当然只是纠偏还不够。”湛中乐说,还需要在其他方面进行改革,例如现在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已经过时,应该改革或者废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健希望,下一步的司法改革在破除司法地方化上能有实质进展,同时能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
“但改革涉及很多部门,如果只靠法院、检察院本身很难推动。”何家弘说,中央直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司法改革。“在中国,很多改革需要从上至下推动,需要领导人的重视。”
在何家弘看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动法治建设力度不小,但要说有成效还为时过早。为政者的法治意识要提高,公众也要逐渐培养依法办事的习惯。
原文链接:[南方周末] 政法委“转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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