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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表使用办法
时间:2012.07.29

中国人民大学先进性教育活动

征求意见表使用办法

“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是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的途径是多样的,有座谈会、谈心、设置电子邮箱等形式,发放征求意见表示其中一种重要的形式。

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表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种形式:

一、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表(个人)

1、处级党员干部征求意见表的使用

1)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发至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或工作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学院,征求意见。具体发放范围和方式,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2)由党员、群众自行下载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通过递交意见表至本人、投入征求意见箱、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作为征求、提出意见的形式。

对处级党员干部的意见,原则上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汇总,整理出每个人的征求意见情况,上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党委向其本人反馈。

2、校级党员干部征求意见表的使用

1)发至全校正处级干部、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部分老同志、学校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

2)由党员、群众自行下载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通过递交本人、投入征求意见箱、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作为征求、提出意见的方式。

对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与北京市委第三督导组组长与市委教育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沟通后进行反馈。对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征求北京市委第三督导组组长意见后进行反馈。

二、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表(集体)

1、党支部征求意见表,由各党支部自行发至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部分党员和群众,征求意见。此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收集、汇总,并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分别向党支部书记反馈。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征求意见表,自行发至所辖党支部、党小组,所在单位教学、行政科室,学校相关部处,征求意见。此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党委分别向其反馈。

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校部办公楼一层设立征求意见箱,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意见电子邮箱为:rucxjb@ruc.edu.cn,接受全校党员和群众对校、学院(部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对校党委常委会、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和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

1、处级党员干部征求意见表

2、校级党员干部征求意见表

3、党支部征求意见表

4、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征求意见表

5、党员分析评议表

中国人民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1019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