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2.07.29


人大校党字〔2005〕47号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国人民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中国人民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实施意见

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即学习动员阶段顺利结束,从10月15日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分析评议阶段。分析评议阶段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基础。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搞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分析评议阶段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时间安排
从10月15日至11月14日。
二、动员、部署和培训
10月14日下午,学校党委召开中国人民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动员大会。党委书记程天权同志在会上对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工作作了总结并对分析评议阶段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10月17日下午,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会,党委常务副书记牛维麟同志作专题报告。
三、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分析评议阶段包括四个环节,四个环节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缺一不可。
(一)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10月15日—10月28日)
党员个人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征求支部内部党员的意见,要和支部内部的党员相互谈心,其中,学生党员要主动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导师和本班同学的意见。
处级党员干部要与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和群众谈心,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征求意见;要书面征求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校级党员干部中,学校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征求意见;要与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和党支部所在单位的群众谈心,征求意见;要在全校范围内书面征求正处级干部、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学校的民主党派负责人、部分老同志、学校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党支部要书面征求所在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的意见,书面征求所在单位部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其中学生党支部还要向所在班级的班委会和团支部征求意见。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书面征求所辖党支部、党小组和所在单位的教学、行政科室的意见,要书面征求学校相关部处的意见。
校党委常委会要书面征求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校长的意见,书面征求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代会、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见。
谈心活动与征求意见同时进行,党员干部谈心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普通党员谈心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注意统计本单位开展谈心活动的情况,并在分析评议阶段前将统计情况上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求意见可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设立电子邮箱等形式开展,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表”,可在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网站上下载使用。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立征求意见箱,收集全校党员和群众对校、学院(部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对校党委常委会,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意见箱设2个,分别设在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和校部办公楼一层,并由专人负责收集。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党支部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原则上如实、逐级、分别进行反馈: 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进行收集和反馈。
对党支部及负责人的意见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收集,并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分别向党支部书记反馈。
对各学院、部处、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收集,上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党委分别向其反馈。
对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北京市委第三督导组组长与市委教育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沟通后进行反馈。
对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征求北京市委第三督导组组长意见后进行反馈。
(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10月29日—11月3日)
所有党员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本单位、本部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分析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党章》关于党员干部基本条件,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
党性分析材料一般包括总体评价、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努力方向四个部分。普通党员不少于2000字,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3000字,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4000字。
学校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党支部对党员的分析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逐级审阅:
党支部书记负责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审阅本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材料。
处级党员干部的分析材料由学校分管领导审阅。
党委书记和校长在北京市委第三督导组的指导下,负责审阅校级副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
北京市委第三督导组负责审阅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党性分析材料。
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要交党支部留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4日—11月10日)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可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员工代表参与评议。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是:先由党员个人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进行自我剖析;再由其他党员、群众代表对其进行评议;然后由被评议党员表明对评议的态度。会议要安排专人作好评议情况记录,会后每个党员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并报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2、主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好2005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05〕13号)和北京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召开。会后,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生活会记录复印件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校级领导干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生活会记录复印件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提出、反馈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11月11日—11月15日)
提出评议意见是分析评议阶段必须履行的一个组织程序,也是党组织对每个党员日常表现的总体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的工作,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
1、评议意见撰写要求。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评议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以及党员的一贯表现,对党员逐个进行综合分析,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要填入“中国人民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评议意见表”。
2、评议意见撰写内容。主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内容,要以评价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同时注意评价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的现实表现。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评价其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通报评议情况。各党支部还要采取适当方式(会议或书面),在征求意见的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党员民主评议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党支部的评议结果。
校、学院(部处)两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学校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会议或书面),在征求意见的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