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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博士生张自合在新疆石河子传递奥运火炬
时间:2012.07.29

6月19日,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50天之际,奥运火炬在新疆石河子传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8级博士生张自合作为奥运火炬手参加了传递活动。
张自合表示,能成为奥运火炬手是一生最大的荣誉,同时也是一种责任。他表示,将继续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一道,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中传递奥林匹克精神,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张自合简介:
张自合,男,中国人民大学2005级法学硕士,2008级法学博士。2005年9月至今,张自合同学一直参与法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诉讼代理等大量工作,期间为社会弱势群体进行了的十多件援助案件的诉讼和仲裁工作,案件诉讼标的达数百万元,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用法律武器为弱势群体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张自合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中心2006年4月被教育部思政司、北京市委教工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校园大使”,2006年6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放了中心的专题节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杨依军)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