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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召开
时间:2010.03.04

  3月3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在逸夫会堂第一会议室召开。

  常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袁卫教授,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求教授,图书馆馆长刘大椿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徐二明教授、刘凤良教授,人事处副处长刘晓梅教授,科研处副处长杨伟国教授,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李霞主任以及来自财金学院、经济学院、哲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统计学院等学院的领导20人出席了会议。

  按照今年1月15日召开的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要求,研究生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精神,起草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拟在征求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近期在全校公布试行。

  与会者充分肯定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制定的必要和及时,一致认为本暂行办法将对有效保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树立良好学风,惩治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起到积极作用。大家各抒己见,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本暂行办法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

  (编辑:张利英)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