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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双周政策分析会举办
来源: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时间:2024.06.28

6月2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双周政策分析会暨2024年中国宗教法治高端论坛举办。会议由人大国发院和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合办。来自多个学科领域的20余位专家学者和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围绕“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宗教法治实施”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显著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冯玉军在主旨发言中指出,自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国宗教事务整体上实现了从政策主导、单一行政管理向政策与法律并举、全面依法治理的转变,已进入到从“立良法”到“行善治”的关键阶段。目前宗教事务管理中存在行政强制手段过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适用以及宗教治理协调性不足的情形,应通过构建权威高效协调的宗教事务工作格局、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和培训、确保法律法规的稳定预期、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权利保障指引文件、进行法律规范的备案审查等加以改善,从而实现宗教事务的依法高效科学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张风雷指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宗教工作的基本准则。针对宗教治理领域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来制订宗教政策、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和宗教研究队伍等三支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落到实处。正确的宗教观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于推进宗教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科院宗教研究所所长郑筱筠指出,当前的宗教治理仍面临政策文件与法律规范相互协调和执法能力不足等挑战。应该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加强宗教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宗教治理法治化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院长何虎生从学理上分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一是论述了坚持宗教工作方向的精准要义,包括增进信教群众认同、引导宗教界自主变革等;二是强调了“两个结合”的理论价值,结合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实际,形成了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体系;三是明确了突出我国文化主体性的现实指向,促进宗教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转型与传承。

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北京)研究员沈桂萍总结了地方立法以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就。围绕着干部队伍流动性大、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水平有待提升、有些法律法规条文仍有模糊之处、社会协同治理尚有不足等问题,提出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和分层治理、构建各部门紧密协作的长效机制等对策建议。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针对当前宗教团体缺乏制度创新的动力、宗教人士获得特权地位后的不当行为、宗教场所的集团化趋势带来的管理问题等。建议通过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合规管理、合理评估,以及传统宗教仪轨的创造性转化来加以解决

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文化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刘成有指出,宗教中国化的过程始终伴随着宗教法治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对当代的宗教治理具有重要启示。研究宗教法治的历史有助于提升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太刚提出当代宗教领域情感治理的四个要点:一是情感注入法网、二是情感不逾法网、三是情感弥补法网、四是情感温暖法网。通过情感注入,让法治更加人性化和有效。这样的情感治理方式可以提高宗教法治的效果,更好地服务于宗教领域的管理和发展。

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卢浔提出宗教团体的工作人员也需要完整、准确、全面掌握本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目前宗教团体普遍面临人才不足问题,反映出宗教团体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一些宗教组织积极同法律服务机构合作,日常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内部规章制度作合规性检查和及时修正,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时代化要求。

专家学者们系统总结新时代涉宗教典型法例、事例、案例,研判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并提出积极有效的法律对策,为新时代宗教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编辑:胡艺丹
责任编辑:董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