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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系05级硕士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学习“八荣八耻”
时间:2006.03.28

中国人民大学国管系05级硕士党支部于2006年3月23日举行了民主生活会。会上同学们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并就“八荣八耻”进行了讨论。部分非党员同学也参加了生活会。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与会同学纷纷表示,这“八荣”理应成为每一个党员的基本义务;而针对“八耻”,我们在肃清党内不良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引导社会坚决予以抵制。

国管系05级支部成员与部分团员合影


部分同学对“八荣八耻”作了综合阐述,认为应该把“八荣八辱”与党员义务相结合,而不能把它作为抽象的理想或指导方针,“八荣八耻”重在实践。从国家的层面来看,主要可以采取立法等措施,从个人来说,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同学们还提出,“八荣八耻”不应该只作为党员的要求,应该召开主题班会,在全班弘扬。从“八荣八耻”的结构来看,“八荣”是我国的理想目标,“八耻”则是我国面临的现实,因此“八荣八耻”是很具有时代性、现代性的问题,应该真正贯彻到平时的生活实践上,从身边小事做起。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了精辟阐述,提出了“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此次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是使支部成员在经历保先活动后,更好地将理论贯彻于实际,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在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上发挥主动性和先锋模范作
用。

(编辑:文娜 阎玺)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