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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科学发展观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博士生论坛
时间:2006.10.20

10月18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第29期博士生论坛“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逸夫会议中心举行。论坛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教学与研究》主编梁树发教授主持。学院近百名博士生积极参与了论坛学术研讨活动,学院许多硕士生也到会旁听了论坛讨论。   

与会期间,与会博士生首先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发言,九名同学从不同视角对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畅谈的各自的研究心得,其包括:和谐社会与社会发展的辩证法,建设和谐社会的两大任务—调整利益关系和重整人心,从党在农村的社会福利政策来看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道德支撑问题,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非主流意识形态管理的思考,“和谐”的美学形态与公共社会领域的构建,从“敢治”、“能治”到“善治”,—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念的嬗变特征,党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证,和参政党的功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问题。之后,在自由发言时间,到会学生也针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会上,梁树发教授就本次论坛的内容进行点评,并系统阐释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使与会学生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梁教授对“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等十六个问题进行分析;梁教授做了有关“和谐思维与建设哲学”的简要介绍,提出“科学发展观具有和谐思维的特征,应从无产阶级实践主题的转换和思维变革的角度去理解和谐思维,和谐思维的理论意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哲学基础”等前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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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