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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纪宝成校长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
时间:2014.03.24

记者:宪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您对此有何评论?

  纪宝成:首次写入政治文明的内容是这次宪法修改的

重要内容。我们党对于政治文明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使用了政治文明这一概念。他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2002年5月31日,他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第一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联系起来,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也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

  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摆到同等重要地位,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大基本目标之一,不仅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时也预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把政治文明写入宪法,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把政治文明写入宪法,也无疑体现了中国新一届领导人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努力和决心,使民主政治建设有了根本的保证,对于推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预料,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记者:宪法修正案草案增加的规定意在强调“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对此,你是如何解读的?

  纪宝成:在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写入“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在宪法中的具体体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实现三个“文明建设”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全面推进。党的十六大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讲的发展决不只是经济发展,而是要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本身就应该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内的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就应该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过程。牢牢地把握协调、全面、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坚定地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

  宪法修正案草案把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在国家根本法中肯定下来,反映了我们的党和人民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更加成熟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就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统一的有机整体,它们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物质文明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强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趋势的正确认识。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郭燕)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