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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迎临战总动员 中编办约谈各部委
时间:2012.07.29

中国政府正在面临一个十分复杂的局面,抉择艰难。2008年的两会,以政府机构改革开场,而作为经济基本细胞的中国企业,也在成长中,感受着商业生态环境的微妙变化:从宏观层面的体制改革推进,到中观层面的税收、融资、用工制度的变革,都无时无刻地在这过去的一年中,考验着中国的年轻企业。距离全国两会召开不到一个月,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终于迎来了临战总动员的时刻。作为中央行政编制的管理部门,中央编制工作办公室(下称中编办)近日已经开始听取国务院下属各部委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意见。

  只听不说方案未定

一切未有定论。尽管距离全国两会召开已经时日无多,但可能牵涉甚广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却仍在规划当中。日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负责中央部委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中编办已经开始陆续听取国务院各部委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意见。

  在此之前,对于“大部制”,坊间多有传言。除新组建能源部传言已久之外,由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合并组成运输部,以及由环保总局、建设部合并为环保建设部,也甚嚣尘上。但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这些传说均不属实,现在中央对于如何进行“大部制”改革,仍在研究与探讨阶段,还没有最终方案。

  记者曾就此问题向国务院新闻办求证,相关人士只是表示,目前工作仍在进行,并无新进展对外通报。至于目前由哪个部门主导“大部制”改革,也未做明确表示。上述消息人士强调,“只听不说”是目前中编办工作的原则,也就是说,中编办只听取意见,并不对外发表自己的看法或意见。

  事实上,如是工作方式亦属正常,因为“大部制”改革牵涉中国现行行政架构的调整,因此,肯定不可能是一个或几个部门能够主导的,而须最高决策层拍板决断。在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上,“大部制”的基本思路应该能够初步得以确定,而后,才有可能由国务院形成方案,报送全国人大。

  职能调整思路逐渐清晰

  由于牵涉甚多,“大部制”改革方案迟迟未有定案,但与此相关,敏感度相对次之的现有部委职能机构的调整思路已经逐步清晰,相比部委间的撤并改革,这显然难度系数相对较低。

  记者了解到,“大部制”和部委职能的调整,也基本遵循了由易到难的原则,即先从争议最小、牵涉利益方最少的地方切入,逐步推进。而对于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核心部门,中央政府将尽量保持稳定的原则。

  国家工商总局显然是相比之下最符合“易”标准的切入点,因此,该部门的职能调整思路最先清晰。

  “国家商标局从国家工商总局调整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悬念了。”2月19日晚,国家工商总局一位退职的前任高级官员明确告诉记者,他表示,如是调整遵循了行政职权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更有利于商标、专利技术申请、保护与规划。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可能将进行一定的职能机构调整。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系统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告知,“国土资源部不会有机构的合并,只是有相应职能的调整。”但是,对于如何进行职能调整,徐绍史并未明确。

  构架改革谨慎推进


尽管15年前,中国的行政管理架构经历了大刀阔斧的精简机构改革,但据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军鹏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仍有80多项职责(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

  显然,行政机构调整势在必行,但在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看来,本次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机构调整改革应逐步进行,不能操之过急,因为一切已不是单纯“精简机构”那么简单。

  日前,毛寿龙关于“大部制”的相关课题研究已经完成。记者了解到,在这份课题中,毛寿龙对“大部制”的推进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提出,大部门体制改革可分两个阶段进行,2008年小范围试点“大部制”,在交通和农业等领域试点,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的基础上,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机构改革。2013年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政治、职能和组织层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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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调整


1982年,中共“十二大”决定改革行政机构,以革除部门林立、机构臃肿、相互扯皮的弊端,为将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1988年,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内设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转向以间接、宏观、行业管理为主;加强决策咨询及调节、监督、审计、信息等部门,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加强行政法制化;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实施公务员制度。

  1993年,将综合经济部门工作中心转到宏观调控,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进一步改革专业管理部门体制,撤并一些专业经济部门或业务相近的机构,或转为经济或服务实体。

  1998年,这次改革旨在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将政府职能定位于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企业及中介组织放权。

  2003年,“入世”后面临的经济全球化挑战,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改革,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增强其有效性和综合作用能力;健全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改革流通管理体制,改变内外贸、国内外市场、进出口贸易分割的分部门管理,建立统一的大流通;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等。

原文链接:http://www.hljnews.cn/xw_gn/system/2008/02/25/010125244.shtml

(编辑:冯丰)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