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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郑功成:全国统筹是解决社保关系转移的根本之策
时间:2010.03.09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应尽快实行。"不少人大代表这样呼吁。

  不久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也传出消息,我国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着手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不实现全国统筹社保很难转移

  "只有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才能真正解决劳动者自由流动的障碍,才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是一个地区分割的制度,劳动者在流动过程中,权益是很难得到维护和保障的。

  实际上,为解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问题,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但养老保险可以在全国转移并不意味着实现了全国统筹。

  郑功成认为,由于不同地区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也不对接,转移也无法真正保障他们的权益。因为劳动者的流动尤其是农民工的流动很频繁,有的可能在一个地区干一两个月就去了其他地区,在转移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权益的流失。

  "在没有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情况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起来难度很大。现在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能否实现?实现后是什么效果?现在还很难预测。"既是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又是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的李本公代表表示。

  "即使真的实现了这种转移,中间繁琐细致的计算也会增加大量的管理成本。如果农民工一生在七八个地区工作过,那么这七八个地区都要为他转账、精算,这种管理成本非常之高。"郑功成说。

  他认为,全国不同地区养老保险统筹的分割,既有失公平,又限制了劳动者的流动,同时又增加了管理和风险成本,可以说养老保险制度的致命缺陷就是地区分割化。不改变地区分割状态,不走向全国统筹,就不可能真正全面切实地保障所有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也无法消除这一制度现存的诸如损害公平、管理复杂、运行失范等问题。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实施,只是向制度的统一与全国统筹迈进了一步,我国应当尽快实现全国统筹。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t/content/2010-03/08/content_2076631.htm?node=21667

(编辑:陈汉南)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