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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人大校园网
时间:2015.03.04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11年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对在2011年安全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8个,从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二级单位中产生。

(二)安保工作先进楼宇3-5个,由后勤集团负责申报,从学生宿舍、教学楼中产生。

(三)综合先进个人10名,从二级单位的管理岗位人员中产生。

(四)单项先进个人30名,从各级各部门职工(含临时工)人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有制度,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

2、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日程,有部署,有检查,文件资料齐全。

3、无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和学校稳定的事件或人。

4、处理突发事件、涉稳事件迅速有效,社会影响小且受到上级和安全机关肯定的。

5、单位无防火、交通、治安责任事故。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6、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到位,学生中无防火、交通、责任事故,学生(职工)中无治安案件发案或治安发案比例(生均)较低。

7、积极支持政府安全、公安、交通、消防和保卫部门工作。

(二)安保工作先进楼宇

1、楼宇管理人员爱岗敬业,管理严格,认真负责。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保卫组织破案或抓捕犯罪嫌疑人。

3、全年无治安案件,无火情。或全年人均(学生床位数、座位数与案件量之比)治安发案率最低,有个别火情但组织灭火及时,未造成任何火灾损失。

(三)综合先进个人

1、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意识强,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好、效果突出,本单位和个人无责任事故。

2、及时处理本单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矛盾和问题不上交,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3、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法轮功”、邪教等问题,对本单位重点管控人员教育、转化、防控有效。

4、积极支持公安、安全、交通、消防、信访和保卫部门工作。

5、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单项先进个人

1、对学校治安、消防、交通和国家安全稳定工作发挥个人作用。

2、在本岗位无责任安全事故。

3、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能及时报告或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置,为学校减少损失、降低影响发挥主要作用。

4、为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为他人安全,有见义勇为行为的。

三、推荐、评定程序

(一)推荐

1、 各奖项的推荐工作由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二级单位实施。以二级单位的名义报送推荐材料。

2、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申批表,并附相关原始资料。

(二)评定

评定工作分初审和评审两步进行。初审由保卫(部)处负责。评审由学校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评定。评定采取票决制,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申报办法

(一)请下载申报表

保卫处主页http://bwb.ruc.edu.cn/ “通知公告”栏。

 

(二)各单位填写申报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钢笔填写或打印),请于2011年12月26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

 

联系人:付 秋于 媛 联系电话:62511073

 

保 卫 处

2011年12月8日

编辑:魏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