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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厉莉法官为法学院学生做讲座
来源:法学院
时间:2012.12.14

1211日,由法学院党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开放式大讲堂”在明德法学楼708教室举行。十八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北京市房山区民二庭副庭长厉莉法官以十八大精神为背景,围绕“怎样做一个有爱心的共产党法律人”,为法学院学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郑小敏出席了此次活动。

讲座开始前,郑小敏副书记向学员介绍了厉莉法官的人生经历,希望各位学员能从此次讲座中为个人成长获得些许启发。

厉莉法官认为,党员首先要学会做人。要学会关心身边的人,将人性与法律人的信仰融为一体。她指出,党性是对人性更深层次的追求,二者只是量的变化,而没有质的区别。

厉莉法官结合实践经验,从两个方面谈了如何成为优秀的法律人。她表示,一方面,要心存高远。优秀的法律人不能仅仅将法律视作谋生的手段,要心怀理想。另一方面,要脚踏实地。厉莉法官从法律渊源和法律文化传统的角度和大家一起探讨了如何把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问题。她强调,法治观念的转变需要时间。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人更应该以此为契机,在面对中国法治环境现实的同时努力成为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随后,厉莉法官谈到科学发展观并不是空泛的概念,它也可以用来指导我们的人生规划。厉莉法官从心态和能力培养的角度为大家在迈向社会的途中提出了建议和希望。她表示,大家应该努力锻炼以下五种心态来面对现实与未来:第一,要有理性平和的心态;第二,要拥有一颗包容之心;第三,要学会坚忍;第四,时刻保持自省的心态。在锻炼心态的同时,也应该注重相关能力的培养。她强调,在迈向社会之前应该努力培养以下五种能力:首先,要培养大格局大视野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学会跳出自己的专业领域宏观地看问题;其次,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再次,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能仅仅满足于知识的汲取,要培养自己发现、总结和提炼问题的思维习惯;然后,要有汲取营养的能力。在成长过程中,要善于发现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最后,要培养自己逻辑思维的能力。

最后,在提问环节,学员们就虚假诉讼、司法判决、中国法律的发展和骨髓捐赠等问题向厉莉法官求教,厉莉法官对这些问题都做了积极地回应。讲座讨论课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学员们表示受益匪浅。

附:厉莉简介

厉莉,女,汉族,19788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022月,厉莉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自此之后,她始终信守这份承诺和责任:2007年、2009年,厉莉两次捐献骨髓。厉莉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90号。20119月,被评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201211月,作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参与十八大。(文/舒颖)

 

编辑:天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