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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抓住历史机遇 开启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新征程
来源:中国社会报
时间:2019.03.11
“我们要尽力为群众救急解困、雪中送炭,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掷地有声地说。在兜牢民生底线方面,民政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民政部调整了部分职能,新“三定”中民政部内设机构新增了养老服务司和儿童福利司,设立了慈善与社会工作司。2019年新春伊始,随着新调整业务部门人员纷纷就位,民政部门机构改革落到实处。围绕“一老一小”重点保障人群,业务职能权重加码;社会救助立法几经曲折,在第十三届人大立法中再上议程;新时代民政工作如何抓住机遇创新发展,今年两会期间,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民政部门职责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

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了民政部门的部分职能,例如优抚安置、救灾、老龄工作等职能从民政部门剥离出去,原有部分机构和职能转隶,有人感叹民政部门“职能被削弱”。 在郑功成看来,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并理顺了不同部门的职责关系,极大地增进了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的统筹性、统一性和执行力,以往因部门分割导致的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甚至滋生效果对冲的局面一去不返,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而对于民政部门的改革,他表示:“民政部实质上是民生保障部,是最直接为人民服务的部门,国务院机构改革虽然调整了民政部门的部分职能,但增设了养老服务司、儿童福利司,‘一老一小’相关职能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民政职能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更大的责任,这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他建议:“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与复杂性,要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的法治化,要把握民政工作的全民性并与时俱进地拓展民政事业的发展空间。”

构建分层分类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49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7.9%。 “老有所养是最重要的民生保障之一,这正是民政部门大有可为的一项职责。”郑功成表示,以前民政部管“老”主要是管兜底保障对象,现在管的却是2.49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服务要涵盖所有的老年人,服务对象从几百万人呈几何量级增长。”相对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相对滞后,供给总量不足的同时,供给结构还严重失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郑功成坦言:“要改变这种情况,就要考虑老年人的收入分层与需求分类,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比如,第一层次是政府兜底的服务,应纳入法定保障范畴。第二层次是政府主导下社会力量提供的基本服务,具有一定公益性,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养老服务问题,政府予以补贴。第三层次为完全放开的市场化养老服务,面向高端人群,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并依法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谈到养老服务的职能定位上,郑功成表示:“养老服务是民政部的全职全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及实施都是分内职责,即便现在大力倡导的‘医养结合’,也只是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实现方式,并没有跳出养老服务的范畴。”

对儿童福利事业怎么重视也不为过

儿童福利司的成立将涉及儿童福利的职能进行了归口,行政级别由处级提升到司局级,这意味着儿童福利工作受到了更高的重视。 “有呼就有应。儿童福利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这对于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大有好处。作为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社会事务,需要一个司局负责管理才能胜任。”郑功成如是评价儿童福利司的成立。 发挥兜底保障职能,民政部门儿童福利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孤残儿童、留守儿童等。在郑功成看来,作为兜底保障的重点,服务特定对象是基本职能,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补齐儿童福利领域的短板,“需要逐步将所有儿童都纳入服务范畴,加大儿童福利投入力度,相关制度设计统筹规划,将儿童优先战略落到实处。”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事关国家未来整体的人力资源水平和质量,事关民族兴衰,对儿童福利事业怎么重视都不为过。”郑功成直言不讳。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进程

对新时代背景下民政工作发展的建议,机构改革伊始郑功成就提出“要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的法治化”。社会救助立法正是一个例证。 2018年7月,在民政部召开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暨法律顾问专家座谈会上,黄树贤部长指出:“新时代民政工作,要不断加强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下转2版)(上接1版) 作为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亲历了社会救助立法的曲折历程。“社会救助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基础性制度安排,肩负的是维护社会底线公正和免除人的生存危机的重大责任。从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救助法列为重点立法项目,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未被列入,再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再次列入,社会救助立法进程几经曲折,预计在本届全国人大能尘埃落定。” “立法是一件严肃而复杂的问题,还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需要深刻的理论研究为立法提供支撑。”早在2003年两会期间,郑功成就领衔提出了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此后又多次在两会期间提出立法议案,但迄今仍未立法,这令他深感遗憾。针对现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一临时性法规权威性、时效性不足的问题,在2018年两会上,郑功成再次提交《关于尽快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他表示:“立法条件已成熟,而且非常迫切。” 为此,他建议:将社会救助法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作为优先立法项目,并提出了初步的立法框架与要点。这一议案得到了回应,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救助法纳入第一类立法项目,社会救助立法也被列为民政部社会救助司2019年一项重要工作。 “这次将不会再出现以往的情形,相信社会救助法将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制定。”郑功成乐观地说。 (原文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9年03月07日A02版) 原文链接: [中国社会报] 郑功成:抓住历史机遇 开启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新征程
编辑:郑 文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