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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之子】许崇德:学而为宪六十载
来源:校史研究室
时间:2017.03.31
著名法学家、著名政治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导师许崇德教授,因病于2014年3月3日晚11时5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今天,我们特别将许崇德教授的自述刊出,以此悼念许崇德教授。 本次采访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室负责采访、录音整理及文字编辑。本文收录于《求是园名家自述》。 许崇德(1929—2014),上海青浦人。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本文回忆了他青年时期的求学经历、在中国人民大学期间的见闻,以及参与并见证新中国数部宪法和两部基本法的起草和诞生的故事。 x-985A1253

求学、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

1929年1月15日,我出生在上海青浦金泽镇(当时是江苏省青浦县,1958年以后,青浦县划归上海,后又改成青浦区)。我在金泽镇上的小学,中学是浙江省嘉兴中学。1947年考入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1951年大学毕业。我读大学共四年,其中两年是解放前,两年是解放后。 本科毕业以后,组织把我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当研究生。因为人大是新办的学校,需要教师,就招一些大学生来做研究生,然后留在学校当教师。这是主管部门的一种设想。当时读研究生也不像现在的考试那样竞争激烈。那个时候不考,就是组织分配来当研究生,读研究生就是参加革命。那时还没有工资,都是供给制,国家负担吃、住、衣服,什么东西都由公家发,还有校服,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校服也是统一的,到了冬天,黑的棉裤,黑的棉袄,一身黑。当时中国人民大学成立法律系,没有教师也没有学生,政法大学撤销后,并到中国人民大学这边来,学生还是当学生,教师也就当教师。孙国华、王作富他们是第一批研究生,我是1951年的研究生,比他们晚一期,跟我同期的有高铭暄、张希坡等。我们的老师都是苏联专家。 当时研究生学制两年,1953年我毕业后就留下来当教员了。“文化大革命”中,1969年我到了江西“五七”干校,后又在首师大待了7年。1978年人大复校了,我就回到人大,一直到现在。1984年学校叫我去当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校长,在二分校当了一年多一点的校长。后来中央要起草基本法,我就进入班子,搞港澳工作一直到1999年,中间没有脱离学校。我从1986年开始招博士生,一边工作一边招生。2000年退休后继续返聘,还继续招博士生,一直到今天。 我从复旦大学毕业,到中国人民大学来当研究生,因为当时的历史条件,不是个人选择的。那个时候都是组织分配,分配到这边,分配到那边,正如雷锋所说自己是颗螺丝钉,按在哪里就在哪里。调来以后,当时我们学苏联,分教研室,教研室就是专业。孙国华在法理学教研室,我在国家法教研室(即后来的宪法教研室),高铭暄、王作富在刑法教研室。教研室也不是自己选的,也是组织分配的,我就被分配到国家法教研室。这个事情很巧。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我就对宪法感兴趣。我的老师张志让是民主教授。当年旧的大学里面有一部分教师是比较保守的,有一些国民党的关系,但张志让是进步教师,支持学生运动。1948年组织就把他接到解放区去了。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草《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张先生是政协代表,参加了这些起草工作。他过去教我们宪法课,很受学生欢迎,大家都去听,我也比较喜欢这门课。所以中国人民大学把我分到国家法教研室搞宪法专业,我感到非常乐意。 现在研究生有导师,那个时候哪有导师啊?我们的老师都是苏联派来的专家。当时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苏联专家有50多位,因为中国人民大学是按照党的决定、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所以得到苏联的支持。苏联专家们住在友谊宾馆(当时叫专家招待所,只是招待苏联专家,不对外营业)。苏联专家在我看来,跟我原来读书时候的老师不一样。因为他们是苏共党派来的,工作都很努力,很热情。而解放以前的大学教授都是身价很高的,架子也蛮大,上课来,下课去。但苏联专家作为我们的老师,语言不通,他们来上课都是配备翻译的。刚建国,需要大量的俄语翻译,我们的翻译也就是在俄文大队培训8个月,然后就出来当翻译,所以翻译的质量不是很高。 读研究生的时候,有四门公共理论课,其中三门由苏联专家讲,中共党史是我们自己讲,是何干之老师讲的。我作为研究生,专业是苏联的国家法。这个专业还是很新的,完全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研究。我们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法学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苏联专家要求学生读马列原著,特别是要我们把三卷《资本论》都得“抠”下来。当时出版的马列版本,翻译得都比较差,所以读不懂。我们读研究生的时候很艰苦,要读完的书摞起来有一人高。1952年冬,我被抽调到中央组织的一个工作队,下到河北省农村宣传党的“一化三改”总路线,动员农民把余粮卖给国家。在农村工作的两个多月期间,我结合实际读了列宁的《论粮食税》以及苏俄当时实行新经济政策的一系列著作,得益甚多。 我们当时学的都是苏联的课程,我们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制度跟莫斯科大学的一样,都是从那边搬过来的。特别是考试方法,苏联专家用口试,这个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做了好多考签,先抽签,给20分钟准备,然后口答,当场打分,这是口试。开始我不习惯这个,因为读了一辈子的书,一般没有口试,以前的考试都是进考场用笔来回答。但口答比较灵活,答的含糊的地方可以追问。除口试外,我们还要课堂讨论,叫“习明纳尔”。这个过去也是很少的,是从苏联来的。这个方法挺好的,不光要自学,还要集体讨论。我以前上的大学是英美体系,没有教研室,上课就是老师来上课,考试就是笔试。因为中国人民大学是苏式的,按照苏联的教学制度、教学方法,对我来说比较新鲜。后来苏联专家陆续回去,我们慢慢地搞中国自己的体系,后来口试也改了,到上世纪50年代中、接近60年代,也就不采用口试了。为什么改?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大家觉得笔试比较清楚吧,写在纸上的东西,不能改,也不能否认,而口试却口说无凭;再说,当场打分,教师掌握标准也比较困难,没有比较。但学生可以锻炼口头表达的能力,这是口试的优点。 毕业后我就留在国家法教研室。我们国家1954年通过了《宪法》,我们就把“国家法”改成宪法。教研室、课程、专业也相应地变成宪法教研室、宪法课、宪法专业。当时从上到下对法律还比较重视,后来慢慢地对法律就不怎么重视了,没有什么法学了。我们人大法律系在“文化大革命”前两年已经开始不招生了。后来发生“文化大革命”,中国人民大学撤销,我们都去干校“修理”地球了,脑力劳动变成体力劳动了。我们的法律系是1978年才恢复并逐步兴旺起来的。

在各种磨炼中勤勤恳恳工作

我来人大以后,头一年到了冬天是“三反”、“五反”,接着是“肃反”,肃清隐藏的国民党分子、反革命分子。“肃反”完了是“反右”,“反右”完了之后就是“反右倾”。1958年“三面红旗”,我们就大炼钢铁并下农村搞人民公社化运动去了。历次政治运动,我还是平安度过的。因为我思想比较单纯,个人历史也很简单,历史上没有加入过国民党,也没有加入过三民主义青年团;我的家庭也很简单,我母亲,还有个姐姐,父亲在我不满周岁时就去世了,姐姐1938年到延安,后参加新四军,抗日胜利前牺牲了。但是我作为人大的一个教师,总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文化大革命”中叫“臭老九”(“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八类叫“黑八类”,“老九”就是知识分子),是受压制的,抬不起头来,总是比较抑郁。但是工作呢,还是要勤勤恳恳地完成。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就分派,不仅是学校,社会也是这样。当时中国人民大学的党委书记是郭影秋。郭影秋原来是邓小平的部下,是研究明史的学者。建国初四川分为四个行署区,他是一个行署区的领导,后来在云南当省长,之后到南京大学当校长。60年代初,周恩来总理要郭影秋到国务院当副秘书长,吴玉章校长知道了,就把郭影秋调到中国人民大学来当党委书记、副校长。他本来是南大校长,来人大却只当副校长,因为人大校长吴玉章是党的“延安五老”之一。不过吴老年事已高,所以实际主持校务的是郭影秋书记。郭影秋表现确实比较好,把学校治理得很好。但“文化大革命”一开始,他就被一批人打成“走资派”。同时另有一批教师、学生比较有正义感,觉得郭影秋是好校长,就保他。这样就分成两派了。我是保守派,保郭影秋的。后来,我们统统下放。那个时候学生分配离开人大了。到干校都是教师们带全家去的,携老带小,租了几个火车车皮,家具、火炉、锅、碗、瓢、盆都带到江西。人大教职工被扫地出门,人大校园给军队占用,不是个学校了。 我是1969年冬天去的干校,1971年春天就调回北京了。因为中国人民大学已经撤销了,我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学院(现在的首都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工作,系主任是李焕昌。李焕昌原来是人大党史系的。我在北师院政教系任党史教研组组长,跟工农兵学员打了几年交道。“五七”干校接受贫下中农的教育,回来后,到了学校还接受工农兵大学生的改造,从业务来说就没有法学了,所以不学习法律。 当时没有教材,就学《毛泽东选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给了我一个机会,把《毛泽东选集》从头到尾好好地读了。我是年级支部书记,不光是教课,什么都管。当时主要不是上课,而是“上山下乡”,上工厂、下农村,去参加劳动,向工农兵学习,这叫“开门办学”。我一边读《毛泽东选集》,同时也趁这个机会读马列。“文化大革命”的后期,有军宣队、工宣队进入学校。有一次印象很深,我们这个军宣队要我去张家口辅导他们部队学习马列。这是我平生工作最紧张的一次,一天讲了12个小时,上午4个小时,下午4个小时,晚上4个小时。那个时候军宣队把“臭老九”当成机器来使用,不管你受得了受不了,排课一天排12个小时,当然那个时候我比较年轻,还担当得起。 人大复校后,我们人大出去的就都回人大了。

参与并见证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我们没有立即制定宪法,因为宪法必须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要召开全国人大,必须先选举人大代表。按照我们的《选举法》,乡镇这一级是普选,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乡镇代表以后,再开乡镇代表大会来选上一级的代表,这是间接的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再选省的人民代表大会,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以后,就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所以要召开全国人大来制定宪法的话,必须从基层普选开始。1953年,全国要搞普选,在全国普选之前我们国家一般先搞试点。当时派了一个工作组到山东泰安县、广饶县去搞试点,主要由内务部牵头,也吸收了其他单位的同志。 我研究生毕业以后就参加了这个普选工作队,去了泰安县。我们下去以后就分散到各个乡,我、吴家麟、张正钊三个人在泰安县城关镇。搞普选严格依选举法办事,首先选民登记,然后酝酿候选人,然后再选举,一个过程起码两个多月。农民都不晓得什么叫普选,什么叫选举人大代表,所以我们下去第一步工作就是训练宣传员。我们把农村的青年团员们召集起来先跟他们讲,然后叫他们去宣传。那个时候中国有多少人口根本就搞不清楚,普选要登记选民嘛,就趁这个机会完成人口普查的工作。我们进行选民登记结合人口普查,农民,特别是有的妇女从小连名字都没有。我们要登记啊,那就一个一个给他们起名,所以我们在当时给农民起了不少的名字。普选以后,召开乡的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再由乡选举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再一级一级选上去。这个试点工作完了,我们写了工作报告,总结了普选怎么搞比较好,这样我们就返校。 我觉得治学联系实际很重要。选举是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要从基层普选选出来的。我们通过实践体会到了民主普选是怎么搞的,二是我们体会到怎么贯彻中央的精神,三是我们要体会群众对这个新政权的拥护。我们宣传“人民当家做主”的道理,“地、富、反、坏”没有选举权,有选举权是光荣的,农民都感觉到光荣。 回来以后,我留校任教了。到了1954年的春天,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主任是毛泽东,还有个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秘书处要招一帮人去做具体工作(等于借调)。当时中国人民大学被派去帮助工作的有四五个人,还有政法干校、北大和东北人民大学的,反正有很多单位的人。我们都住在中南海里面,在丙区办公,甲区是毛主席办公的地方。我分配在秘书处下面的资料组,专门整理资料。一是因为中国起草宪法是新鲜事,大家不了解,所以首先要搜集世界各国的宪法,把它们印出来。第二,我们还要编一些名词解释,宪法里面有一些专门用语,需要解释。因为搞起草的不仅有起草委员,还有中央委员,他们打了一辈子仗,也没有学过法律,宪法是什么,他们多半没有接触过。此外,我们还有一个工作就是整理宪法草案公布后各地送来的全民讨论意见,那都是捆成一大包一大包的,我们要编出《意见汇集》。我们资料室做的就是这三件事。大家分头来编,带领我们的是田家英,他是副秘书长,中央领导对宪法有很多疑难问题,他就把这些带下来,因为我们是学的这门专业,我们就帮他出出点子、提供咨询意见,供中央参考。 1954年宪法起草完了以后就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那个时候人民大会堂还没建造,所以在中南海的怀仁堂开会。我又被调到那个大会,做具体工作,主要是管材料,也参加会议。我们是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就在边上旁听。去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经历了我们最高权力机关开会的程序,而且我也亲眼看到我们第一部宪法的诞生,亲身感受到了当时热烈的气氛,那是非常感人的啊!中国人民为争取一部民主宪法斗争了一百年。怀仁堂当然没有人民大会堂那么大,但显得很集中,气氛非常热烈。2002年中央搞学习会,第一堂课是我讲的宪法,这个课堂就在怀仁堂的后厅,我以亲历者的身份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时候,就讲到当时地点就在前厅怀仁堂,还把当时的热烈气氛描述了一遍。 1975年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完成的,这是“四人帮”搞的宪法,我就没有参与。当时的做法是每个单位都搞一个方案贡献上去。大概是在1970年的时候,我在江西干校,军宣队的头把我叫去,说你给我写一部宪法。然后我就脱离劳动,关了一个星期,弄了一个草案。这样子他送去就完成任务了。 后来是1978年宪法,北京市对宪法要提供些意见,就召集北京的几位行家,在虎坊桥那里的东方饭店集中了一个礼拜。当时全国也没有什么宪法委员会,主要就是中央有个班子,其中有胡绳(后来的社科院院长,当时是中央党史研究室的主任)、吴冷西、龚育之,还有康生的秘书叫李鑫。我记得他们好几个人由北京市委书记吴德陪同,来找我们听取意见。我们中国人民大学去了两个人,另外一个是赵友琦。这次座谈印象比较深刻。我提的有一条就是恢复设国家主席,因为1954年宪法是有国家主席的,第一届是毛泽东,第二届是刘少奇,后来就没有主席了。到了1970年毛泽东指示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后来就有庐山会议与林彪的斗争。在这一段,从70年代开始咱们国家就没有国家主席了,其实国家主席早就没有了,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就被迫害致死,刘少奇死了以后就没有人当国家主席了。这样到了1978年宪法,我们开座谈会的时候,我就要求恢复设国家主席。我的发言论证国家主席应该有,讲了半个小时,大家听了觉得还是有道理。我们一起座谈的有个石景山钢铁厂的党委书记,他就站起来说“我反对设国家主席”,他也没什么道理,他只是说因为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就不应该设国家主席,就这么几句话。我印象比较深刻。他是个老工人,应该也有点文化,因为他是党委书记,但是他说是毛主席指示,大家都不吭气了,谁能反对毛主席?后来,1978年宪法没有设主席。 以后,我就从学术的角度来宣传我的观点,呼吁国家应该设主席。在1980年9月我就被借调到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是正式的成员。当时因为我发表了不少宪法方面的文章,特别是呼吁恢复国家主席,受到上面的注意,于是把我吸收去作为秘书处的成员。1954年宪法是组织调去的,因为他要人嘛。现在的这部宪法,1980年开始起草的,它不是到学校来要人,而是直接通知到本人,去参加这个工作。当时我在学术上虽不知名,但已经受到人家的注意,所以就把我找去了。秘书处中从高校去的就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王叔文、北京大学的肖蔚云和我。我们秘书处12个成员的任务就是起草条文,一条条都是我们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听取多方意见,一起研究讨论写出来的。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是叶剑英,宋庆龄、彭真是副主任,委员大概有一百来人,主要成员就是中央政治局和各个民主党派的负责人。起草委员会开会,前后两年多,27个月。委员会开会用的稿子就是我们秘书处起草的。草稿搞出来以后就全民讨论,开始我们秘书处开会就在大会堂,后来集中到玉泉山,秘书长是胡乔木,但开始不久他就因病住院了,于是我们便在彭真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起草宪法的过程我受益很多。因为我是参加起草条文的,一条一条,不是一次完成的,那是翻来覆去,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请了很多人来座谈,而且经过全民讨论完成的。这个工程很大,否则为什么花了两年多时间啊。叶帅(叶剑英)当时已经80多高龄了,宋庆龄作为副主任,都不管实际工作。实际上主持宪法起草工作的是彭真,我们秘书处可以说是彭真的助手班子。后来有个电视片《彭真传》,里面有一段讲彭真晚上研究宪法草稿,那一段就是根据我提供的材料编成的。当时是一个星期天,大家都回城休息了,只有我和王叔文还在玉泉山写东西。彭真打电话找秘书处的人员,但大都不在,所以只有我跟王叔文去了。那天晚上,老人家戴了个眼镜在那里用毛笔改宪法序言,我们研究到深夜。后来,《彭真传》摄制组根据我提供的这个情景,拍制的效果挺好。 宪法写出来以后,1982年11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彭真受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委员叶剑英的委托,代表宪法修改委员会,作了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在代表们讨论时,我还被分配到几个代表团去,在分组讨论会上接受咨询,解释条文原意。这部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所以,从宪法修改委员会成立、条文的拟定一直到宪法的通过,我是全过程参与了的。

八年时间参与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1985年,我正在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当校长。二分校这个工作实在不好搞,主要是条件不好,缺乏办学的基础。我这个人也没什么行政工作经验,所以1985年让我去参加香港基本法起草,我就趁机请辞了。北京市教工委还不让我走,说还是有个知名的学者牵头比较好一点,这样又挂名挂了一年多,后来就跟二分校没什么关系了。我当校长是历史的误会,我是搞学问的人,担当不了这个职务。7月,我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开始的时候有50多个委员,其中23个是香港人,其他的都是内地的,主要是各部门的领导,因为香港收回以后牵涉到各个方面,经济、文化、金融、财政各个方面,里面教授人数不多。中国人民大学有两个:我和吴大琨,因为他是搞世界经济的,基本法也要反映经济问题。 澳门基本法开始起草的时候,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还没有完成,有一段时间我是两边跨着。1988年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香港基本法是起草5年,到1990年通过,澳门基本法也是5年,1993年通过,所以基本法起草我搞了8年。香港基本法起草的过程中,邓小平接见了我们三次:第一次是起草委员会成立的时候;第二次他给我们讲话,交代了很多政策,这个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里面有;第三次是1990年,这次讲话比较短,《邓小平文选》也有。他感谢我们的劳动,赞扬我们搞出了一个很好的法。1996年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我是筹备委员会委员;1998年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时候,我也是筹备委员会委员。筹备委员会有不少的工作要做,因为要成立特别行政区,一个是人事安排,要组建新的政府;另外一个是制定一系列的条例,有一些法律方面的东西要定下来。前后算来一共12年。有一次在人民大会堂,我跟李鹏总理说,我搞了12年港澳工作,按4年读一个大学算,3个大学都毕业了。1999年,我被香港舆论称为“四大护法”之一。 给领导讲课,第一次是1998年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授课,《李鹏日记》上有一段记载这个事情,是全国人大法制讲座。后来中共十六大后,新的领导班子即胡锦涛同志这一届领导集体举行中央政治局学习会,第一堂课是2002年我讲的宪法。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联系实际、要下苦功夫

研究法学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教法学哪一门课,我总觉得马列的著作这个基础是应该打好的。我们当年在苏联专家的辅导下,读了很多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著作,按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更加重点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十七大提的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我想对我们这门学科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宪法当然有它的专业,但是不能从技术层面来研究这门科学,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政治理论思想作指导。从2004年开始,中央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分了很多课题组,主要是哲学、经济学、马列主义,也有新闻学、法学、文学、史学等。2004年成立的时候,有法学课题组,法学课题组有三个首席专家,我就是其中之一。三个首席专家的排名就是张文显、许崇德、夏勇。后来“马工程”又成立了一个宪法学的课题组,也是三位首席专家,我是第一,第二是韩大元,第三是现在社科院法学所的所长李林。现在这个课题正在进行中。中国人民大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基地,我想我们中国人民大学对“马工程”贡献还是很大的。总的来说,我们中国人民大学在理论上很有水平,所以我们有很多课题组的首席专家。我觉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非常重要,我参加“马工程”更有这个体会。 第二点,理论联系实际非常重要。这是我自己的切身体会。有时候我跟学生说我也是生逢其时、生逢其世,国家不可能经常制定宪法,基本法也就这么一回。我参加选举、参加全国人大虽然都是具体工作,但都是第一次,都让我碰到了。书本知识很重要,但全靠书本知识毕竟体会还是有限的。书本知识、书上写的东西毕竟是凝固的,而实际情况却一直是在变化的,所以不能脱离实际。我觉得,即使是“上山下乡”,到工厂、农村去劳动,在北师院的时候还带工农兵学员到山西去“学军”(我们学军可不是像现在这么学啊,那可是跟战士在一起,下雨我们都趴在地上打靶,真枪实弹啊),虽然有折腾知识分子的感觉,也还是有收获的,否则就是一个从学校到学校的书呆子。总得要有接触社会的机会,到工厂去、到农民中间去、到部队去,都有好处,都是接触社会。 不仅如此,我还在法院临时工作过。上海解放以后,上海法院要几个学生去处理积案,当时我还没有毕业,去待了半年,在刑事庭审理反革命案件及其他的刑事案。1963年,我还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了半年。当时杨秀峰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要实验毛泽东说的“群众办案”,所以组织了一个工作队。我们中国人民大学去了三个人:我、杨大文、江伟,都在东城区法院,搞了半年多。我体会到了解社会、了解实际、了解群众,对我们搞社会科学非常必要,不能当书呆子。 第三点就是个人要努力。当然这里有读书的方法问题,搞学问没什么捷径,我想还是要下苦功夫。“文化大革命”以前我都是用手抄的卡片。我有好几箱卡片箱,都是日夜摘录下来的,后来“文化大革命”到江西“五七”干校,那些都销毁了。当时,也不可能搬着这个东西啊,一辈子当农民了,我还带着这个卡片?但积年累月,手抄那么多资料,这真是下工夫呀! 有一年冬天下雪,是个礼拜天,我走到红楼拐弯那个地方,路特别滑,就摔了一跤,把胳膊摔断了,马上进医院,绷带包着。我就用左手写字,因为我还有好多稿子要完成,我觉得我还是很吃苦耐劳的。 后来1986年春天我眼睛坏了,眼底出血,看不见东西,医生叫我马上住院。当时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派五个委员去香港实地考察,通知我去。医生劝我别去,说你这个眼睛怎么去啊,我说要去,香港被英国占领了150年,到我们手里要把它收回来,这是雪耻啊,多伟大的事情啊,作为一个爱国知识分子,我不能不去。医生给我开了很多的针药,我都带去了。去后住在新华社,那个时候没有中联办,叫新华社香港分社。那里有个医务室,我每天到医务室去打针,带病在那里工作。我眼睛生病的时候,住了两个月医院,因为任务重,心里老是不安,我就背着医生、护士在医院住院期间阅看了9万字的稿子,又给《天津法制报》写了一篇稿子。按理说我这种情况不能工作,特别是在病房里面,但是有些任务不能不搞啊。 所以,我摔伤以后用左手写字,眼睛不好仍背着医生坚持工作,我觉得人就是这样子磨炼出来的。我有时候也跟学生讲自己的体会:你要轻轻松松,得不到什么东西。虽然你天资聪明,但这只是一个条件;要真正学到学问,必须要刻苦,要有为了报答人民、报答党的赤诚的心和甘愿吃苦的精神。

我们传统的特点应该保持、发扬,但不能故步自封

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基本上不担任行政职务,怎么来组织教学、怎么改进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我没有发言权,学问怎么搞我还可以说两句。 我总觉得现在从大环境来说形势很严峻。中国人民大学过去可以说是第一流大学,因为它是新中国党创办的第一所大学,其他都是旧大学,我们是崭新的社会主义新型大学。但是,为什么说大的形势比较严峻?现在各个教学单位、各个高校都发展很快,都有他们的特长,所以我们不能故步自封,不能还用20世纪50年代初的眼光来看问题。要有骄人的地方,你得拿得出东西来。人大不是说没有东西,我们还是有很多成就的,特别有很多学科搞得还是很不错的,成果也不少。但是要考虑在新的条件下、新的形势下怎么样有新的发展。上世纪50年代初《人民日报》讲学校的时候是叫“人北清师”,排名是这么排的:第一是中国人民大学,第二是北京大学,第三是清华大学,第四是北京师范大学;到“文革”时才叫“两校”,因为人大撤销了嘛。现在一说名校,大家还是清华、北大。但人大有特色,特别是人大从来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地、马克思主义的摇篮。我想我们传统的特点应该保持发扬。 有些年轻教师、年轻学生,曾盲目地崇拜西方这一套,特别是文风。我经常跟我的学生讲,你们写东西一定要学《毛选》的文风,要学《邓选》的文风,人家理论思想很深刻,但写得非常简明通俗易懂,我们写文章为什么不能用这种语言来写呢?我们有的人写论文都是翻译过来的,生硬的语调;甚至自己杜撰词汇,外国的名词汉语里不一定有相应的词,大家都来自由地创造名词,但是别人都看不懂。怎么能这样来表述问题呢?你说的到底是什么啊,确切的概念到底是什么啊?他本人也不一定能够了解。我觉得有很多文风要注意,应该经常要跟年轻人强调这个东西。 我们人大也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撤销是最低的低谷,现在爬出低谷了,发展了。当然我们有些条件比不上人家,当时的优点现在成了阻碍了。当时的优点是艰苦办学,延安作风。当时假如学校要圈一大片地,像清华那么大,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亲耳听到,当时校领导的一句话,“要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不要占农民太多的土地”。那个时候人大周边都是菜地,都是农田,所以强调不要伤害农民的利益。可是现在你看哪里还有农田?都是商店、公司、大楼。所以当时我们是很好心的。汇贤居后面这块地,原来是一处,再往西叫二处、三处、四处,还有南五楼、北五楼,都是简单极了,1952年盖的,保险期15年,我们用了几十年,现在才开始慢慢拆了盖新的。当时刚好是“抗美援朝”,吴老就说了,国家财政困难,我们建校应该艰苦,于是造了像兵营一样的房子。 当然大学之大不在乎有大楼,首先要有大师、有人才。办学不能只靠一两个领导,要大家齐心合力,要大家创造良好的风气,真正全心全意忠诚于教育事业。复校的头两三年,学习风气非常浓厚,因为中国人民大学解散后好不容易恢复了,大家觉得要抓紧学习。须知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博士三年,时间过得很快,真正要搞学问根本不够用,所以必须珍惜时间。 另外,我觉得党的生活还要严格起来。当然我也不同意像20世纪50年代做的那样,天天坐在一起讲空头政治,不要搞这个。我希望进一步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回顾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在教学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建优良的学术风气。 人物简介 许崇德(1929—2014 ),上海市青浦县人。中共党员,教授,中国当代宪法学家。 许崇德195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1991年开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称号。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许崇德曾参加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性工作,1980—1982年期间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与现行宪法的草拟。1985年、1988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任命,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95年、199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为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1998年6月,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2002年12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学习会讲解宪法。 许崇德发表学术性文章300篇,出版著述及参与编写学术性书籍75种。主要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港澳基本法教程》、《宪法与民主制度》、《分权学说》等;主编《宪法》(21世纪法学教材)、《中国宪法》(全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宪法学(中国部分)》等。代表性论文有《略论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邓小平理论永放光芒——重读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述》、《与时俱进治国安邦》等。许崇德较早公开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曾对宪法教材的体系结构大胆革新,对宪法的实质、国家主席的设置和职权等问题提出独特的学术见解,认为“一国两制”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是发展着的理论。他的一些学术观点,如认为宪法应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宪法应确认“六类人”等为中央接纳。 许崇德2000年1月获第一届“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04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年度法治人物”,同年4月被聘为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课题组首席专家。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并获第五届吴玉章基金特等奖。 相关链接: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许崇德教授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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