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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各支部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来源:教育学院
时间:2021.04.30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对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 教育学院党委近期组织专题学习会,带领各支部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共计40余人参与学习活动。 为了更好地把握相关内容,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将新修订的《条例》与2010年印发的《条例》进行对比学习,特别对新修订《条例》中新增的相关内容、有关党员队伍建设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对于本次学习,2020级硕士生王丹表示:“通过学习,我们对支部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这有利于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和主动性,我们要在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教育学研究生,我们也需要看到《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要主动加强学习,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徐小婷)
编辑:段雨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