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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来源:教育学院
时间:2021.05.14
5月12日下午,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国学馆党员活动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张晓京主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及师生党员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张晓京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及意义,重点学习了《条例》的修订内容。一是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二是适当调整组织设置和职责。三是健全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四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突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五是在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六是强化对高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领导群团组织的要求。七是增写“领导和保障”章节。 张晓京表示,《条例》是新时代高校党建的基本遵循,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各基层党支部应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用以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 之后,与会人员分享了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学院院长刘复兴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和高校党的建设,特别重视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制度建设。此次修订的《条例》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指示要求写进来,是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成果,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参考。 教育学院博士党支部书记温静怡表示,要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质量,就必须深入学习和体会《条例》中明确阐述的有关基层组织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要求,博士生党支部将结合支部工作实际,以《条例》为指导,提升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019级硕士生党支部书记张鹏飞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党的基层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既要学好,又要学深,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理论、实践等层面的规定和要求,用以指导工作实践。2019级硕士生党支部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等党的基本规章制度,以学促建,切实提升支部建设质量。 (责任编辑:贾云菲)
编辑:万 欣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