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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
时间:2014.03.24

  3月12日,人大法学院党委在明德法学楼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学校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本精神,对法学院的学习活动安排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叶秋华教授,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刘明祥教授、胡锦光教授,党委副书记林嘉教授、郑晓辉出席了会议。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晓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王利明副校长主持。

  会议开始,叶秋华书记就法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了精心部署。叶书记传达了人大于3月11日召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党委书记会议”的精神。她说,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组织全体党员、校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员骨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目标是“明确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是“内涵提高谋发展,特色强校创一流”,要围绕这一载体,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整改。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有五点: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二是突出实践性,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四是坚持正面教育,五是坚持解决突出问题。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有四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实行分类指导,三是完善制度安排,四是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叶秋华书记指出,按照中央要求,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一是学习调研阶段, 重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两个环节;二是分析检查阶段,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三是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叶秋华书记最后强调,法学院各支部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院教职工都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尤其是要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通过集中的学习、调研、讨论,找准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水平、新台阶。

  随后,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做了动员发言,他强调,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学校和法学院发展的重大意义,希望大家精心组织,积极动员,深入学习,认真实践,把这次活动筹备好,开展好,尤其要把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并自觉地落实到实践中去。

  (编辑:陈燕)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