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韩大元教授为人大学子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来源:法学院
时间:2014.11.03

10月30日,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韩大元教授为人大学子带来题为“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的讲座。此次讲座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校研究生会联合主办,校研究生会学术部、法学院研会共同承办,百余位人大学子参加了活动。

fa1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10月23日召开。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更在全党乃至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我国著名法学家,韩大元教授第一时间对《决定》文本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讲座上将自己的认识与解读分享给同学们。

韩大元教授指出,从中国的法律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及中国法治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已经是一个“法治大国”,但与“法治强国”还有一定距离。他着重分析了此次四中全会及其《决定》对于由“法治大国”到“法治强国”的深刻影响。“法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核心概念,而“宪法权威”则是法治的重要内涵。要解决当且一系列十分迫切的社会问题,必须要依靠宪法和法律,必须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此次全会对宪法的高度关注正对此做了直接回应。

接着,韩大元教授深入回答了如何才能成为“法治强国”的问题。从国际层面看,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可以称为法治强国。这些国家在法治现代化中形成了成熟的法治文化,其法治影响力已经超过本国的范围,影响到其它国家,可以作为建设“法治强国”的重要参考。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强调宪法的决定性影响力。《决定》中多次强调宪法法律权威,显示了党对于宪法法律的高度重视,向法治强国迈出了重要一步。

fa2

最后,韩大元教授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作为一名宪法学者,他认为,宪法不仅是教科书上的教条命名,更承载着厚重的价值。宪法的核心是让每个人成为有尊严的个体。我们必须捍卫宪法,因为宪法承载的价值决定了每一个个体的命运。宪法的权威必须得到尊重,宪法的实施必须得到保证,违宪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要对公权力的运行予以规制。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用宪法的权威对公权力进行约束,根除对公权力的滥用。这正体现了从“法治大国”到“法治强国”的理念性转变。

发言后,在场同学踊跃提问,就宪法法律权威的形成、宪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等问题与韩大元教授进行了交流。他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必须完善权利救济,发挥宪法的监督功能。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此次讲座中受益良多,将继续关注和参加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会举办的系列学术活动。

编辑:柳, 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