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围绕与民生民政相关话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满意的答卷与稳定的预期
记者:您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何评价?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什么?
郑功成: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新一届政府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答卷。在过去一年,我们顶住了外部压力,克服了内部困难,走出了新冠疫情的影响,实现了总体回升向好的良好开局。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安全发展、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新进展。报告综合概括了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完备的供给优势、高素质劳动者众多的人才优势,这是我们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底气所在。
特别是对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改善社会预期,将稳预期列为出台政策的“三稳”之首,这是针对当前社会预期偏弱问题的合理且正确的取向,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不仅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而且应当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有预期才会有信心与安全感,这已经构成了国家发展与民生改善的重要条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既像往年一样,明确提出了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更将重要篇幅放在了改善预期方面,并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使得国家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政策取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必定能够在政策预期日益清晰的条件下树立足够的信心,我们也必定能够在稳健进步中获得超出预期的发展成果。
提升政策精准度,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记者:每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民政部都会公布上一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从统计数据看,涉及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占比从2016年的28%增长至2023年的56.3%。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方面,民政部门需要着重做好哪些工作?
郑功成: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本世纪的最基本国情,少子高龄化现象已经不可逆转,代表委员关于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数量占比提升,反映的是全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度在不断提高,同时国家也进一步重视养老服务供给,缓解人民群众的养老焦虑,为大家提供清晰稳定的养老预期。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 ,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在“未备先老”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养老”既是摆在所有老年人面前的现实问题,更是关乎亿万老年人晚年生活保障的战略问题,而现在已经处在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关键窗口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前,老龄工作职责重新划入民政部,在内部机构设置上,除了养老服务司,民政部又增设了老龄工作司,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这意味着党中央赋予了民政部门统筹负责应对人口老龄化并负责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大责任。
民政部门要履行好这一重大职责,需要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引导树立新的养老服务发展理念,包括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观念,走尊重国情、尊重老年人意愿并能够充分发挥中国制度优势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发展新路。二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的《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了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和关爱服务三大类共16个服务项目,旨在面向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的养老服务,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政策,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三是提升养老服务政策精准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必须切实重视并引导地方提升政策精准度,以尊重老年人意愿为前提,以深入调查了解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及其趋势为依据,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高龄空巢老年人为重点人群,以追求解决问题、满足需要的实际效果为目标,重新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而立足社区或者引导养老机构进入社区无疑应当成为主流。在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的条件下,有必要加快养老服务的立法步伐,以立法来赋权明责,并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四是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推广公建民营或公办民营的方式,减轻投入者的负担,改善经营者的环境。五是努力建设一支专业护理人员队伍,关键是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地位。
加快养老服务立法
记者:作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在过去一年的履职经历中,您开展了哪些相关调研?听到了怎样的呼声?今年全国两会,您准备了哪些建议?
郑功成:调查研究是做好政策与学术研究的前提,也是寻求问题解决办法的最好途径。过去一年,我围绕民生发展问题,到贵州、山东、江苏、广东、重庆、海南等地开展了多次调查研究。除了召开多个座谈会,更走进农户与居民家中,向他们了解了劳动收入、子女教育、父母养老、乡风文明、家庭发展等情况,并就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问题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我发现,养老育幼是大家最为关切的事情,这些既是家之大事,也已成为国之大事,解决好“一老一小”的问题,就解决了民生发展中的根本问题。还有就是患病带来的医疗问题依然是后顾之忧,一场大病往往将一个中等收入家庭击倒,更不要说低收入家庭了。因此,我今年继续提出加快养老服务立法、医疗保障立法和修订社会保险法的议案,同时还会提出提高高龄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等建议。
推动慈善法落地落实
记者: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对健全应急慈善制度、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和个人求助行为等作出规定。在您看来,下一步应从哪几方面做好慈善法的落地落实工作?
郑功成:慈善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通过以法促善、依法行善,体现了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的追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确保慈善法落地落实,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为慈善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慈善法的修改聚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聚焦慈善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法条中的不少新内容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加强普法宣传,让慈善组织及其他慈善活动的参与者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和具体规制,教育、引导慈善组织树立慈善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慈善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让人人都懂法用法,依法行善。
二是加强政府监管,确保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强化政府监管包括组织监管与行为监管,前者是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后者是对一切与慈善相关行为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以慈善之名行欺诈之实行为的监管,要通过有效监管来维护合法的慈善组织与合法的慈善行为,同时惩治不法行为与违法现象,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应当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监管服务的质量,充分发挥监管的正面引领作用,为优秀的慈善组织提供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
三是完善配套规定,确保慈善法落地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全面有效实施,需要配套性规定加以细化,要确保法律的授权性条款能够同步推进,抓紧做好相应的政策储备,要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保障新修改的慈善法有效实施。
(原文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24年3月10日第02版。)
原文链接:[中国社会报]稳预期 提精度 重落实——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