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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司局长税收法制建设高级研修班在法学院成功举办
时间:2012.07.26

  9月13日至17日,来自全国税务系统的司局长共66名学员参加了由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全国税收法制建设高级研修班”,研修为期一周,全体学员顺利结业。
  9月1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解学智副局长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研修班开班典礼并授课。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法学院贵宾室会见了国家税务总局解学智副局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李三江司长、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牟信勇主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李万甫副司长等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一行。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牟信勇主任主持了9月13日上午的开班典礼,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代表人民大学对国家税务总局本次高级研修班在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表示欢迎和感谢;随后韩大元院长代表法学院对国家税务总局全体学员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60年院庆筹备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李三江司长对全体学员在本次研修班的学习目的、任务等予以了肯定并提出了要求;最后,国家税务总局解学智副局长致辞,对举行本次研修班的背景、重要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国家税务总局与人大法学院的密切交流、合作表达了美好祝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李万甫副司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副院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傅红伟处长、教育中心王秀珍处长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开班典礼。

  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以“物权法与税收法制”为题讲授本次研修班第一讲,国家税务总局解学智副局长以“宏观经济政策与税制改革”讲授了第二讲。在随后的课程中,朱景文教授、史际春教授、莫于川教授、刘剑文教授、薛刚凌教授、张曙光教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司李林军司长等分别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宏观经济法律调控、行政执法案例与行政程序法、税收法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和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书记、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李万甫副司长、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顾小波副主任出席了结班典礼。林嘉书记对全体学员完成学业、顺利结业表示祝贺,希望继续加强法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表达了对全体学员的由衷祝福。李万甫司长对本次研修班的成果高度评价,认为教授们授课精彩,学员收获很大,提高了全国税务系统法制领导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对税收法制建设实际工作很有帮助,研修班很成功,希望以后继续加强与人大法学院的合作。顾小波主任主持了结业仪式,认为本次研修班师资强、管理好、服务周到,并表达了对人大法学院、各位授课教师以及全体学员的衷心感谢。

  本次研修班学员层次高,均为各省直辖市国税局或地税局副局长,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部分计划单列市)国税局一名、地税局一名,学员代表性非常强,学员对授课内容要求也较高,授课内容不仅要充实,而且要有高度、有深度。而本次培训大部分授课都达到了学员满意,教授们的授课水平高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研修班活动安排也较为丰富,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大法学院培训中心为学员提供了周到的活动安排和生活服务,保障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顺利、愉快。

  全国税收法制建设高级研修班系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和人大法学院培训中心合作,这是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仅有的两个司局长培训班之一,交由人大法学院承办,表明了对作为中国法学排名第一的人大法学院的充分信任,而10月份,国家税务总局还将把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期法律高级研修班(处长班)交由人大法学院承办。人大法学院培训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的合作将深入开展。

  (编辑:刘伟伟)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