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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紧急通知
时间:2008.01.09
全体住宿同学:
2008年1月7日凌晨4时40分,某兄弟大学的一个学生宿舍发生火情,室内同学的物品全被烧毁。消防局认定:因长时间使用台灯,台灯离被褥太近导致着火。
为了汲取深刻教训,确保公寓楼内学生等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火规定,配合公寓防火管理;管理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有关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应急照明,为宿舍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重申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使用超设计用电量的大功率电器及劣质电气设施设备(无国家强制的“3C”标志)。
2、严禁私接乱拉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3、严禁将烟头乱丢乱扔。
4、严禁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严禁焚烧杂物。
6、严禁点蜡烛和使用酒精灯等明火照明用具。
7、严禁使用电褥子和电取暖气。
8、严禁挪用(动)、损坏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标志灯和灭火器材。
9、严禁堆放物品,影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10、及时清理垃圾筒内杂物。
11、各种电器和电线与被褥、书籍等易燃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2、不在无人时给充电器充电。
13、用电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
14、不应使用床围布。
15、使用吹风机后,应待冷却后再收藏起来。


中国人民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08年1月8日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