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举行。本次培训由学校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会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联合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大学监察专员吴付来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主题进行授课。学校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书记和院长“双强工程”培训班、新上岗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班、统战干部培训班、专职团干部培训班等本学期4个重点班次学员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干部、机关党委各支部纪检委员同上一堂党纪教育课。培训由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常务副校长赵淑梅主持。
吴付来结合党的纪律建设和自我革命的历史,着重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与主旨要义。他指出,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坚守的总规矩,是共产党人永葆初心使命和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有效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随后,吴付来就如何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出了四个层面的实践要求。一是认真学纪,在学习和掌握纪律上求实效。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前提,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党的纪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反反复复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带着问题认真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二是全面知纪,在认识和理解纪律上抓落实。知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直接目标,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六项纪律”,通过学习党纪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使学习党纪的过程真正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犯党纪问题的危害性,做到重视、警醒、知止,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三是对标明纪,在把握和严明纪律上作表率。明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排查违纪“风险点”,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要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以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的形象展现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树好典型、当好标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四是笃行守纪,在遵守和践行纪律上见行动。守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过硬的政治本领、严明的政治纪律、高超的业务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新时代赋予党员领导干部的历史使命;要坚持遵纪守纪的高度自觉,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行动自觉。党组织要坚持严的基调,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