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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公安分局对涉及剧毒化学品
时间:2008.05.22
各单位:
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切实将剧毒化学品管死管住贯彻平安奥运理念,现重申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审批,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现将剧毒化学品管理的相法规予以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七)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或者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或者未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的。请你单位将以上内容告知有可能涉及.接触剧毒化学品的科研.教学一线人员.及所有学生。
附件一:剧毒化学品目录
附件二:257种管制化学品名录

海淀公安分局治安支专管民警:
(公章)


从业单位负责人:
(公章)




海淀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2008年 5 月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