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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餐饮管理部与食品供货商签订原材料供货安全责任书
时间:2009.10.22
为加强食品原材料供货质量安全和供货商管理,规范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原材料供货行为,9月28日-10月13日,餐饮管理部与30家主要食品原材料供货商签订《后勤集团餐饮管理部原材料供货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规范了六方面内容:供货商应自觉履行索证索票责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供货车辆在校内行驶时速应保持在一定范围,确保运输安全;供货商应及时沟通社会物价变动信息,确保校内食品原材料价格相对稳定;供货商应密切关注自身及送货人员健康状况,遇有发热等感冒现象应立即停岗等等。此外,责任书明确了餐饮管理部对供货商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对供货商日常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考核,设定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提前终止合同及从人民大学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等追责方式,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向北京高校联合采购中心通报备案。

原材料供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是继餐饮管理部2009年上半年开始实施“供货商行为记录评价机制”之后加强供货商管理、抓好原材料源头安全的新举措,旨在进一步明确供货商责任,提高供货商为高校餐饮服务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此外,餐饮管理部将继续加强供货商管理,把好原材料源头安全关,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我校餐饮工作特点的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准入、退出机制。

(编辑 刘男)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