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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以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时间:2025.05.19

近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将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为重要着力点,通过深化板块改革、优化并购重组政策、发展科技创新债券等一系列举措,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完善制度增强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是资本市场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根基。应进一步放宽对新兴业态、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准入标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改革有助于拓展长期资本来源,为新质生产力企业提供更稳定的股权融资环境。

增强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持续释放制度活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夯基垒台。在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方面,中国证监会计划近期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将在市场层次、审核机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

“通过完善制度增强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是资本市场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根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在包容性方面,其关键的着力点在于对“硬科技”企业特性的理解与接纳。例如,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企业上市、给予尚未盈利但研发投入高的企业更宽容的上市门槛,体现了制度对新质生产力企业“技术投入大、短期盈利差”特征的理解。创业板也同步优化了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上市评价体系,从传统财务指标转向综合创新能力评估。这种“以适配为前提的门槛放宽”,是包容性的体现。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表示,资本市场需进一步放宽对新兴业态、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准入标准。例如,科创板、创业板可针对未盈利但具备核心技术、高成长潜力的企业,优化上市财务指标要求,降低盈利门槛,转而更注重研发投入占比、专利数量、技术领先性等创新指标。同时,可探索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新质生产力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上市标准,形成梯度培育机制。

而在适应性方面,刘英表示,审核机制与注册流程应持续改革,提升效率,如推动“即报即审、审发同步”的机制落地,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且具有独特技术优势的企业可实行快速通道审核。

“同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改革有助于拓展长期资本来源,为新质生产力企业提供更稳定的股权融资环境。此外,交易机制、估值容忍度、市值管理规则的弹性优化,也为新经济企业的成长留出了‘金融耐心’。”刘英说道。

增强制度的便利性和引导性

中国证监会5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实施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提出多个“首次”:首次建立简易审核程序,首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监管要求,首次建立分期支付机制,首次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挂钩”安排。

自2024年“并购六条”发布以来,并购重组市场规模和活跃度提升,上市公司累计披露资产重组超1400单,其中重大资产重组超160单。当前,如何平衡好市场化并购与政策引导,推动新质生产力产业整合升级,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中国银行研究院宏观经济与政策团队主管梁婧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一要明确政策导向与市场边界。政策制定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考虑市场的供给关系、价格机制等,在符合商业逻辑、价格公允且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前提下,适当给予市场一定的自主空间。同时,要明确鼓励和支持的并购方向。二要完善监管和审核机制。在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降低并购成本的同时,确保审核质量。加强并购交易后监管,严厉打击并购重组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三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刘英表示,一要优化准入机制,实施分类管理。通过“负面清单”与“鼓励清单”的差异化政策,精准引导并购方向。二要创新市场化工具,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广定向可转债、里程碑对价等支付工具,将交易对价与技术转化进度挂钩,降低估值虚高风险。三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绩效追踪。建立并购重组全流程动态监管体系,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技术整合进展、研发投入兑现等情况。四要通过政策激励与长期资本引导。通过税收优惠、并购基金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科技型企业需要长期资本的助力,针对于此,监管部门推行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中国证监会表示,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债券,优化发行注册流程,完善增信支持,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接力式”的金融服务。

刘英表示,一要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强化技术评估维度,包括引入技术成熟度(TRL)、专利壁垒、研发团队稳定性等非财务指标,建立“技术+财务”双轨评级模型。二要完善增信与流动性支持工具,构建“政府担保+市场化保险+风险补偿基金”分层增信体系。三要建立创新债券结构与风险对冲机制,包括推广含转股条款、认股权证的混合型债券,允许投资者在技术成功后分享股权增值收益。

“在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除了科创板、创业板等股权融资及债券融资,还可以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扩大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份额转让等试点,拓宽退出渠道。”梁婧表示,可引导理财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扩大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同时,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可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研究优化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及定价原则。

“在提供良好市场环境方面,持续引导提升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专业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重组等综合服务。持续提升监管效率和透明度,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支持其依法依规境外上市。”梁婧说。

(原文刊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25年5月19日第4版)

原文链接:[中国经济时报]以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编辑:胡海雨
责任编辑:董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