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报告指出要通过政协组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人民政协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论述,从执政党的政治高度和理论高度充分肯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地位,充分肯定了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国家基本制度在协商民主方面的主要价值,并对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这一重要渠道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了切实要求,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的作用、优势及实现路径,对人民政协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在这种形势下,重新考察人民政协的发展历史,审视人民政协的基本结构,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成果。从这一制度的源头上讲,人民政协的制度基础来自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以及各种进步力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发展轨迹清晰地展示了民主协商在其产生、发展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新的国家政权是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产生的,通过协商民主而建政。可以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协商民主的制度载体,民主协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运行规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载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现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多党在政治制度意义上合作的唯一载体,是我国社会各党派各方面就国家政治、经济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重要平台。
在半个多世纪的曲折发展过程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中国这样超大型、长历史、后发型的社会相适合,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界别设置、构成方式、运行机制和组织特点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要表现在:
第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界别设置,为社会各界充分表达其利益,就重大政治问题广泛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
任何一个社会都由多个具体利益群体组成。因此,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由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等34个界别组成,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由于各个界别的代表都体现了其所代表的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因此,以不同界别构成为组织特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在客观上集中了中国社会的各民族各党派各团体和海内外各个方面的代表和优秀人才,体现了社会各界别和各方面的意见要求,为社会各界充分表达其利益,就重大政治问题广泛协商提高了制度保障。
第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场所,是各个政党开展政治对话、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载体。
政党是汇集不同政治意见、表达不同利益要求的重要形式与工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明显的适应中国现代化所要求的政党关系结构的特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是这一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在我国的各种国家机构中,只有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民主党派才可以本党派的组织名义提出建议、提案和发言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这种合作性政党结构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这种合作性的政党结构既能发挥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功能,融合各阶层利益,又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团结的力量,为社会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既避免了多党竞争制容易造成的政治不稳定,又可以避免一党制无视社会需求、脱离社会监控而导致严重的内部腐败;既可体现严格的统一与权威,又可促进并保障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这一制度创新可以很好地解决我们所面对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从容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在中国现实政治生活中,经济的多元、利益的多元不可能也不能形成执政党的多元,中国的执政党只有一个,即中国共产党。但是多元的利益都需要拥有表达的渠道,只有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多党合作的机构和重要场所,各个政党可以坦率地开展政治对话,表达各自的主张,实现协商民主。
人民政协制度与人大制度互为补充,实现人民民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纵横交织,把协商民主和代议民主结合起来,为真正实现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协商民主”理论源于西方,旨在补救代议制的缺失,更多地表达公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公民的真正诉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虽然也使用了“协商民主”的概念,但是其主旨在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对话和政治协商,更好地实现人民民主,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和代议民主。与之相对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以各族各界各党派为单位,以纵向结构为依托,旨在表达和体现各党派、各民族、各界别和各社会团体的团体利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体现的是协商民主。
这两种纵横交织且互为补充的政治制度,通过代议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形式,为凝聚人民力量、体现人民利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当前,我们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高效、制度化发展,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从制度上保障人民政协这个重要渠道切实发挥作用,大力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水平、鼓励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出建议和意见;逐步推进人民政协在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行动方面的监督工作、实现问责和问政;拓宽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渠道,设立委员工作机制和联系制度,允许其代表民意、体现民意、公开表达民意。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保持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畅通高效,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当代政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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