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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金平 张希坡 高铭暄 陈光中 四位“90后”建党百年话初心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1.06.30
“我保证入党后做到以下,个人利益坚决服从党的利益,服从党纲党章,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党分配任何坚苦任务给我,我都愉快接受,绝不因个人利益妨碍党的利益。”这是99岁的金平1952年9月24日入党志愿书里的誓言! “我下定决心,终身坚持革命斗争,在任何环境下不动摇、不退缩,把自己的生命毫无保留地献给党,贡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贡献给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事业。在党的领导下,我还要坚持自我批评和自我批判,向群众学习,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这是93岁的高铭暄1953年5月30日入党志愿书里的誓言! 从1921年到2021年,百年大党,百年华章,这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筚路蓝缕奠基立业、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是用鲜血、汗水、泪水、勇气、智慧、力量写就的一百年。百年来,许多老党员、老前辈,几十年如一日,矢志不渝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理想信念的虔诚执着,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建党百年之际,《法治日报》记者特别采访了69年党龄99岁的金平、72年党龄94岁的张希坡、68年党龄93岁的高铭暄、40年党龄91岁的陈光中,让我们一起倾听法学界四位“90后”老人的建党百年感言。

69年党龄99岁的金平:祝愿祖国强大人民幸福

人物简介:金平,西南政法大学离休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1954年起,先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二、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获得中国法学会首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重庆市“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和奖励。

1922年,金平出生在皖西金寨县大别山中一户普通农家,儿时连饭都吃不饱,更不敢奢望上学读书。命运的转机发生在1929年。那一年,中国共产党在他的家乡金寨发动“立夏节起义”,组建工农革命政权,乡里成立了苏维埃小学。这就让一个在大别山区差点活不下来的7岁放牛娃迎来了上学的机会。正是由于亲身见证了旧中国的积贫积弱、国家的动荡混乱,所以让金平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有了一些思考,同时也逐步坚定了他对共产主义的信念。1949年,从当时国立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后,金平主动报名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学习,结业后又随军踏上了解放大西南的征程,并留在云南工作。1952年,金平在云南曲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图为金平1952年入党志愿书)

1954年,从中央政法干校结业后,金平又遵照组织分配来到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工作,从此开始与民法结缘。从教四十余年来,金平团结同事,努力工作,认真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为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时常告诫自己并勉励学生们:“作为国家高级知识分子,负有引领国家、民族发展方向的义务和责任,在考虑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问题时,必须抱着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置于首位。” 在金平的人生经历中,有三段时间是难以忘怀的。那就是1954-1956年、1962-1964年和1979-1982年。在这些时间段,他有幸全程参与了新中国第一、二、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亲历和见证了半个世纪以来新中国民法典起草历程的坎坷曲折。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听到这个消息时,金平激动得热泪盈眶。金平认为,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件中确定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意义无比重大。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决心和坚定意志。作为一位有幸参加了新中国前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的老人,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问世,他内心的激动是无以言表的。2020年5月28日,在“亲历见证民法典——西南政法大学办学70周年报告会”上,金平发自肺腑地说:“只有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才能产生这样的一部重要法律。”“能够看到新中国民法典的问世,我此生再无遗憾!”在金平98岁生日的前一天,民法典得以高票通过,可能也是寓意着这位老人与民法典的某种特殊缘分。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金平先生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我这一生,从大别山贫苦家庭的一个放牛娃,到有机会上学改变命运,后与民法结缘,并有幸三次参加民法典起草,再到一辈子教书育人,也都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给了我机会,给了我信念。我祝愿: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我们的人民也会越来越幸福!”

72年党龄94岁的张希坡:誓将“红色法经”编纂工作进行到底

人物简介: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律史学者,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主要开创者和奠基人。1947年2月参加革命,1949年3月1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历任人大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人大法律系副主任。2011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所”,张希坡任所长。

1927年10月,张希坡出生在山东省章丘县一户铁匠世家,祖辈、父辈在清末民初先后“闯关东”,先在哈尔滨,后到宝清县开铁匠炉。老辈深感不识字的痛苦,决心要供张希坡读书。7岁时,张希坡到邻村读小学。读到三年级,学习兴趣正浓厚时,“七七事变”爆发,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踏入关内,不久济南失守,章丘城被炸,小学停办。后来村里办起私塾,他开始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和《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由于日寇不断下乡“扫荡”,私塾时断时续。到1939年,远在东北的父亲怕张希坡失学,便托人带他到哈尔滨,后到宝清县,先插班读小学,后考入“国高”(伪满“国民高等学校”的简称,即四年制的中学)。

1946年夏,宝清解放。1947年2月,张希坡参加革命工作,被派往佳木斯“合江师范”受训。回县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教育科任科员,1948年任民政科副科长,1949年3月1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4月调入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兼任中共宝清县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1950年7月1日被县直属机关党总支评为模范党员。

(图为1950年1月2日松江省宝清县府干部合影,前左一张希坡)

1951年夏,张希坡到沈阳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干训班学习时,正赶上中国人民大学到东北招生,法律系录取了十几人,其中就有张希坡。他到法律系本科学习时间不长,班主任刘老师找他谈话说,由于师资缺乏,急需培养研究生,看你考试成绩不错,组织决定调你到法制史教研室做研究生。 张希坡1953年7月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后,参加了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建工作。为了编写讲义,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如何收集历史文献。中国古代近代的法律文献,从新中国成立前旧书或法令汇编可以找到,但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律文献比较难找。70年来,张希坡经过多方努力,比较系统地收集到一大批法律史料,为法制史的学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70年来,张希坡陆续从档案馆、图书馆、旧书摊和有关单位保存的档案和报刊中,一张一页搜寻、抄录相关文献。自从1986年辞了行政工作以后,他专心从事科研工作,30余年笔耕不辍,并从多年收集的史料中编选了《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收入法律文献及其他史料共4300件,总字数1100万字,现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部出版发行。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张希坡教授的《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分为四辑16卷)

该选辑按新民主主义革命四个历史时期分为四辑16卷,各卷按法律部门分类,再以制定年代先后为序,所收录的文献经过多种版本互校,争取从源头上核实纠正讹误。该选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为深入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制奠定了坚实的文献基础,有益于进一步总结制度建设经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被誉为“红色法经”。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特别是党中央作出学习中共党史的决定之后,年已94岁高龄的张希坡,按照以党史为纲,以法制史为目的方案,除了完成教育部组织的《中国法律史》教材第十六章“人民民主政权法律”修订之外,还主动提出在下学期愿为人大法制史研究生恢复讲授“革命根据地法制史”专题五讲(每次三小时)。

68年党龄93岁的高铭暄:为刑法学发展竭尽绵薄之力

人物简介:高铭暄,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和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党和人民授予他“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他颁奖。

1928年5月,高铭暄出生在浙江省玉环县一个叫鲜迭的小渔村。当年,村前那片金色的沙滩,曾留下他蹒跚学步的脚印;乐清湾那连绵不绝的波涛,曾引发他无数美好的遐想。9岁那年,时任上海特区法院书记官的父亲不愿为日本侵略者卖命,愤然弃官回乡,赋闲在家。在父亲的督促下,高铭暄从小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小学毕业后,由于老家当时没有中学,13岁的他便只身前往温州继续求学。1951年,从北京大学毕业之后,高铭暄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毕业之后留校任教。1954年,高铭暄被抽调到全国人大,从事刑法的起草工作。

至1979年,历经25年、修改38稿,高铭暄全程参与并见证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诞生。从此结束了办理案件单凭政策而不引用法律的历史。从1954年参加立法,到新中国第一部刑法颁布实施,耗时25年。作为唯一一位自始至终参与我国刑法典创制的学者,他也从当初26岁的年轻小伙,变成年过半百的中年汉子。 后因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79刑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高铭暄教授作为立法专家,再一次全程参与了刑法的修订。减少了死刑,调整了处罚结构,新增了多项罪名。修订后的97刑法更适应社会的发展。之后的多部刑法修正案的制定,高铭暄教授几乎从未缺席。

(图为高铭暄1953年入党志愿书)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为一名已有68年党龄的老党员,高铭暄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自己一直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中,始终受到党的培养、教育、关爱和激励。高铭暄深情感慨:“在党的领导下,随着时代前进的节拍,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武装自己的头脑,驱除旧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力争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的共产党员。” “在党的领导下,我从一名不谙世事的青年学生,逐步成长为一名大学教师,从助教、讲师、副教授直到教授、博导,站定三尺讲台,培育莘莘学子。编教材、写论文、出专著,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际结合,为法学教育特别是刑法学的发展,竭尽了自己的绵薄之力,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高铭暄表示,“共产党对我的恩情比山高、比海深。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听党的话,跟党走。我要活到老、学到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40年党龄91岁的陈光中:新征程期待更大的辉煌

人物简介:陈光中,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光中教授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奠基者之一。他曾牵头拟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对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作出了重要贡献。

(图为陈光中1942年小学毕业照)

1930年4月,陈光中出生于浙江省永嘉县白泉村,少时的他天赋聪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他少年志高,认为一个人不应当庸庸碌碌虚度一生,而应当在“立功、立德、立言”上有所建树。1948年夏,他以奖学金名额同时考取清华大学、中央大学(今南京大学)法律系,并就近入读中央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他通过考试转学到北京大学法律系,并于1952年毕业。1981年7月,陈光中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全国第一个诉讼法学博士点,他成为全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1994年卸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职后,他继续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 从20世纪50年代初,陈光中开始从事法学和证据法学研究,是国内公认的刑事诉讼法领域第一人。他的学术观点始终围绕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的主线,1955年他公开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就是介绍苏联的辩护制度,明确提出我国要建立辩护制度,并以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建立辩护制度的根据。在20世纪90年代初,他提出了惩治犯罪和人权保障相结合的刑事诉讼目的观。近年来,陈光中对刑事诉讼法学中的基本理念作了进一步探索,提出动态平衡诉讼观的理论。此外,陈光中在刑事诉讼法上还具有前瞻性的国际视野。在1988年,他主编的《外国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一书,是新中国法学界第一部系统研究外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专著。 1993年10月,陈光中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托,牵头组织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报送全国人大法工委供参考。该建议稿的大部分内容被1996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采纳,这是他最大的立法贡献。1999年和2003年在全国人大主持召开的两次宪法修改座谈会上,陈光中都发言主张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他主张将“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在20世纪80年代他较早提出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推动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修改。他还被誉为“司法改革的先驱者”。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百年穿越战争与胜利的历史烟云,历经建设与改革的风雨洗礼,筚路蓝缕,艰苦创业,建成小康,走向富强。陈光中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就我个人而言,体会最深的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它决定着我们国家和我个人的命运。改革开放实现了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我自己也焕发了青春,能够实现立言的梦想,创造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还让我成为中国政法大学领导、驰骋于法学领域。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国家的富强,更没有我个人的一切!新的百年,我们怀着新的期待,踏上新的征程,必将创造新的辉煌”! (原文刊发于《法治日报》2021年06月30日第09版) 原文链接:[法治日报]金平 张希坡 高铭暄 陈光中 四位“90后”建党百年话初心 (责任编辑:刘晓阳)
编辑:贾 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