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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新冠”疫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按时完成——人大农经观点
来源: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时间:2020.03.10
“春耕农时不等人”——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发生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明显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强调在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的同时,“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规划”。 在全国万众一心、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组织全院师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学院教师紧密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积极思考当前特殊时期农业农村领域的若干重大问题。学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朱信凯以及学院院长、教育部农经学科教指委主任唐忠教授组织团队,通过电话调研和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分析疫情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可能影响,向中办、国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提交了多份政策建议报告,发挥了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科研队伍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决策支持作用。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近期将陆续推出我院教师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和农村发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重视“新冠”疫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按时完成的建议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脱贫攻坚是必须要完成的硬任务,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虽然疫情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不会对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但对部分贫困人口的影响会较大,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主要是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导致部分脱贫人口的返贫风险加大。当前,应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充分认识新的困难和挑战,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本报告分析了疫情对我国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的可能影响,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疫情对贫困人口和扶贫工作的可能影响

第一, 疫情对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居民和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影响较大。 由于很多贫困人口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扶贫车间、餐饮、乡村旅游等)人员密度大、传染风险高而推迟复工,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的贫困家庭受到的影响最大。据统计,2019年跨省务工的贫困人ロ956万,省内务工的贫困人ロ1417万,这2000多万贫困人口的收入在短期内会受到影响。从不同贫困人群的受影响程度来看: 受影响较大的是收入水平刚超过贫困线、但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的农户。这部分脱贫户有收入返贫的风险,需要根据疫情的发展密切关注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疫情对目前尚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影响较小。贫困人口主要依靠转移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疫情对转移性收入基本没有影响,对家庭经营收入影响相对较小。疫情对工资性收入影响较大,但剩余的贫困人口对工资性收入依赖程度不高,即使有些影响也可以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弥补。 对已经脱贫且收入水平已经明显高于贫困线的农户,即使收入有所下降,对绝大多数脱贫户来讲,返贫的可能性较小。 第二, 疫情对产业扶贫,尤其是乡村旅游、畜禽养殖等产业有较大冲击,一定程度上影响贫困人口的经营性收入。 短期来看,春节假期是乡村旅游、畜禽产品销售的旺季,疫情不但对这两个产业从业人员影响显著,还会影响到依托这些产业的农产品生产者和其他原材料提供者,一季度经营性收入损失较大。 长期来看,农业扶贫产业具有自身的脆弱性和长期性,疫情对扶贫产业的冲击势必会影响产业扶贫效果的持续性,也会对的贫困农户的产业发展能力产生负面冲击。 第三,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尚不健全,贫困人口中占比较大的老年人和“因病致贫”人口面临较大风险。 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不健全,加大了防护难度。2018年底,全国3.16万个乡镇共设3.6万个乡镇卫生院。从平均每千人农村人口占有率来看,乡镇卫生院床位只有1.39张,乡镇卫生院人员只有1.45人。全国54.2万个行政村共设62.2万个村卫生室,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2.32人。 这次疫情中,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是易感人群。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我国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超过40%的人是“因病致贫”,贫困人口中的老龄化比重较高。农村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因病致贫人口面临较大风险。加上,农民自身防疫知识和防护条件欠缺,特别是部分地区受卫生条件和生活习惯的影响,贫困农村可能会成为疫情防控的薄弱地带。 第四,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存在一些影响。 由于疫情突然爆发,部分脱贫攻坚项目不能如期开展,诸如道路、饮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等。应进一步评估这些项目的延期对年底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相关政策建议

基于疫情对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可能影响,建议进一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贯彻“精准施策”理念,根据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因人、因户、因地施策: 第一、 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及时、动态监测疫情对贫困人口的影响。 发挥国家扶贫办已有的建档立卡、到村到户的联系优势,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全部贫困户、驻村干部、扶贫系统干部进行疫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农村未脱贫人口和收入水平在贫困线附近农户受疫情影响的动态监测。 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非贫低收入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未脱贫人口,找准症结,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 第二、重点放在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防止疫情对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对因感染疫情、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贫困户,要保障其正常的生活需求;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本就存在困难的老弱病残人员,结合健康扶贫政策密切跟踪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需求。 第三、疫情较轻或没有疫情的地区,要抓紧组织各方恢复生产,疫情严重地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抓住春种、春管关键时期,组织好种苗、农资等供应,同时做好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畜禽防疫等工作,重点关注贫困户、扶贫主体在扶贫项目开工和运行、产品销售中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发挥电商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产销对接,确保农业特色产业、家庭手工业、扶贫车间等产品快速、保价销售,减少贫困户、扶贫主体的损失。各地要转变工作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脱贫攻坚年度重点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效率、推进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扶贫政策,降低疫情对贫困家庭和扶贫实体的冲击。如增加扶贫贷款、延长扶贫贷款的还款期、税收减免、增加公益岗位、增加转移支付等。 第四、出台措施优先引导和保证贫困户就业,使工资性收入的减少降低到最低程度。 在村内的扶贫车间尽量采用将工作分散到贫困户家庭的方式尽快恢复生产,降低疫情的负面影响。增加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就近提供更多非人员聚集性的工作机会。同时,适当增加收入水平在贫困线附近的贫困家庭的收入转移,如低保或资产收益扶贫,确保贫困户收入超过基本贫困标准。 第五、以疫情防治为契机,构建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品卫生安全、家畜卫生、村庄人居环境、和乡村卫生系统等方面入手,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安全预防应对体系,特别是强化深度贫困地区移风易俗工作。
编辑:郭 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