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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代志新:加快生物安全领域科技发展 更好应对生物安全危机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0.03.24
一、生物安全领域科技是确保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手段和依托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个重要论断首次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也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提高和完善生物安全指明了战略方向。 生物安全是指与生物有关的因子对国家社会、经济、公共健康与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或潜在风险。生物安全理应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生物不安全会对国家整体安全造成重大损害,例如2019年以来埃博拉病毒、非洲猪瘟、新型冠状病毒等在内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物疫情等传统生物安全威胁不断加剧。这些生物安全领域危机对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损害,这次武汉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因此,确保我国生物安全,防范生物安全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受侵害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其中生物安全科技是保障生物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手段。生物安全科技主要包括生物识别技术、精准基因工程技术、数字基因组技术、神经形态技术等。目前,一些前沿的生物安全科技也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建设、国家生物安全监测网络系统集成技术研究、生物危害模拟仿真和生物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等。生物安全领域的科技技术对生物安全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生物安全科技可以对于可能的生物安全危机起到预警作用。生物安全科技,尤其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生物安全科技可以像战争中的预警机一样提供预警作用,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缓冲时间来从容应对突发事件。第二,生物安全科技可以对生物安全危机提供更加快速高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新冠疫苗和药物的研发筛选,人工智能技术对于新冠肺炎症状诊断等。第三,生物安全科技发展可以对网络生物安全等非传统生物安全风险应对提供更加有效的应对措施。总而言之,发展创新产生的问题必须在发展创新中解决,因此新兴的生物安全风险必须要用更加先进的生物安全科技来应对。 二、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科技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短板仍需补齐 十二五以来,我国生物安全科技方面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例如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成果显著,外来物种入侵甄别与防控初步形成体系支撑,已建成近80个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3个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监测预警防控网络也初步得到了整合,尤其是基因合成与编辑技术整体国际领先,但是不足之处也很突出。不足之处表现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生物识别技术创新和应用治理方面起步较晚,一些核心技术还未能掌握。例如生物识别的核心技术和标准体系受制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公司,在核心技术应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卡脖子”问题。另外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由于法律法规和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出现了一些不符合科学伦理规范的生物安全事件,例如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等基因编辑技术谬用等事件,对中国生物安全治理提出了重大挑战。 三、促进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科技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牢牢树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 生物安全科技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该领域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因此我们要牢牢树立“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下大力气抓好人才建设,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精尖人才。 首先,毫无疑问生物安全科技的研发需要需要高精尖人才。人才从哪里来? 中短期来看需要从高等院校等基础教育入手,培养、储备一批生物安全领域的人才,并广纳海内外英才,不断完善人才发掘、培育、晋升、鼓励机制,让中国成为生物安全科技领域人才培养的新高地。长期来看,要从娃娃抓起,做好生物安全科技科普工作,建立相关科技馆,从小培养和激发其对生物安全的兴趣,鼓励优秀学子报考该专业,从根本上解决优秀人才来源问题。 其次,要鼓励和支持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和科研创造,继续大力推进科研“放管服”工作。营造一个积极、公平、开放的科研学术环境对于高精尖人才是最具吸引力的。要鼓励和资助不同领域专家和专家之间、学生和专家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例如在生物领域,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海洋生物实验室的暑期课程。截止到目前,有超过58个诺贝尔奖得主和逾280名美国科学院院士在该海洋生物实验室学习或者工作过。每年夏天,有近20个短期课程在此展开,学科范围涵盖神经科学、微生物、海洋科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细胞学、生态学等。一些仪器公司也搬来最先进的产品供大家试用,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广告,科研和企业之间无缝对接。来自不同领域的学生们和专家们一起工作,跳出平时的条条框框,天马行空地讨论出一个课题,然后短时间内利用现有的设备设计实验证明或者推翻自己的理论。目前,该暑期课程推动了一大批创新成果的实现,例如生物体内液-液相分离概念的奠基人普林斯顿大学Clifford Brangwynne教授曾表示细胞内液-液相分离现象就是他几年前在海洋生物实验室担任暑期课程助教的时候发现的。据我们与生物领域的专家访谈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很多该领域人才流失在海外,有一些国外工作任教的学者表示并不是不想回国工作,更多的人其实是举棋不定,不确定国内的科研环境是不是适应自己。那么这样的短期学术课程项目也是很好的平台,能够让他们熟悉国内环境,下定回国的决心的同时也能够促进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二)、要多角度、多层次培养好和用好生物安全科技专业人才 首先,发展生物领域科技固然离不开高精尖人才,但是独木不成林,围绕高精尖人才相关的人才培养也不可或缺,这个就好比医生和护士的关系,各有分工。有了掌握高精尖技术的人才之后还需要大量的能够理解该技术并能够实际操作应用该技术的人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方面更加重要,这个类似于政府治理,很多工作可以说是一分靠部署,九分靠落实,再好的技术如果没有应用的人才也发挥不出其优势。培养这类人才可以通过大力鼓励相关高校和专业技术学校设立相关专业来进行,在当前就业压力突出的情况下,还可以起到促进就业的作用,可谓一石二鸟。 其次,要用好用足现有的人才和技术。发展科学技术要遵循科学技术研发的客观规律,不能为了开发新技术而开发新技术,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标准,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瞄准前沿。鼓励发展生物安全科技要分层次、分阶段、有主有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发展生物安全新技术的同时要把现有技术用好用足,很多领域我们缺的不是技术,而是缺乏应用型人才以及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三)、要理顺激励机制,良好的制度保障是核心 首先,高新技术领域的激励机制非常复杂,生物安全科技领域也不例外。 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科技投入和产出一般是非线性的,换句话说就是投入了未必有产出,但是不投入一定没有产出,尤其是基础领域研究失败的风险极大,属于典型的高风险行业,小企业和小机构无力承担这种高风险研发,因此科研方面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该企业做的研究企业做,该科研单位做的科研单位做,鼓励将基础研究的成果产业化,但不要让科研单位做本来应该由企业来做的事情,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真正有应用价值的东西企业会感兴趣,会主动联系进行产业化。 其次,科研方面要加快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功成不必在我,鼓励坚持系统深入研究。科研逐步推行SCI论文和同行评议结合。SCI论文评价如同高考,有弊端,但不能一棒子打死。制度设计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例如在德国,非营利性科研组织属于官办性质的独立科研机构,是德国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的科研力量,也是国家长期战略性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另外,德国坚持“科学研究自由”的原则,提倡个人首创精神,因此,尽管这类研究机构的经费大部分来自德国联邦和州政府财政拨款,但法律上这类机构都独立于政府,以“责任有限公司”“基金会”或“注册社会团体”的形式出现,实行自主管理。 (四)、要优化科技创新模式,扶持生物科技领域企业做大做强 有了人才保障和制度保障之后就是要探索如何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和模式。生物安全科技具有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安全科研工作不能靠单打独斗,闭门造车,而是要集中优势力量协作攻关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生物安全风险事件。因此,要优化科技创新模式,通过政府引导投资、各类型企业融合等方式加大对生物安全领域的投入,开展战略前瞻性研究,培育壮大生物安全科技企业,大企业才能够更好的承担研发失败的风险,从而逐步提升国家生物安全的核心竞争力。在政府引导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机制的合理设计,要设立科学合理的指标,既不能过多干预,又要避免造成资源过度浪费。 (五)、要重视顶层设计,加快生物安全立法和标准制定 我国在相关立法和标准制定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因此存在一些生物技术的谬用和滥用,但是却无相关惩罚机制。借此机会,要举一反三,大力推动和加快国家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生物安全方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立法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专家和民众意见,不能走过场,因为只有民众都认可的法律才能够被更好的遵守和执行。在加快相关立法速度的同时不能以牺牲法律的科学性、前瞻性、严肃性为代价。一部法律显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事无巨细,要在实践层面及时根据执行情况配套出台可操作的补充条款,同时大力宣传,让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强化法律的严肃性,引导和逐步形成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研究员) 原文链接: [人民网]代志新:加快生物安全领域科技发展 更好应对生物安全危机
编辑:李曜宇